什么情况下划拨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9:22:17 325 人看过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给排水、环境保护、供电、通信、煤气、道路桥梁、消防保安等设施用地,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一、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怎样登记成为建设用地

租赁农村集体用地成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1、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其农用地转用由国务院批准;

2、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土地,除规定应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以外,其余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村宅基地建厂房规定

农村土地建厂房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有经济适用房拆迁不给安置

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并不能随便买卖。

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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