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人张山虽到退休年龄,但因其有一手技术绝活,退休后被单位返聘,不想在工作中却意外负伤,最终获得单位赔偿。6月1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判决单位赔偿受伤员工8万余元。
张山现年64岁,系南昌市某建筑公司职工。因其技术过硬,退休后,单位返聘其到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水电机械维修工作。一天,张山在工地工作时负伤,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所鉴定:电工张山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后由于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故张山到法院起诉。
法庭上张山诉称:“我系公司职工,退休后一直留用,现在公司工地从事水电机械维修工作。工地因连续几天下雨,基坑积水需要抽水。因水泵被泥沙掩埋,我用铁铲清除泥沙时,突然泥土坍塌,致使我下半身被泥土掩埋。公司仅给我报销了住院治疗费。故请求法院按雇员受害赔偿标准判公司赔偿我8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系被告雇请的雇员,而原告受伤是在从事被告工程工作中。为此,被告作为原告的雇主应对其雇员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南昌市某建筑公司赔偿电工张山82000元。
退休人员返聘工作中受伤应如何赔偿?
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应认定为工伤,按一般人身损害来处理。
据各地司法实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可能都倾向于认定为非工伤的结论。比较特殊的是上海等个别地区,将退休返聘职工(不论有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反聘单位或者新单位之间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受伤按照工伤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六旬老人退休留任因公受伤单位赔偿
157人看过
-
在单位工作六年后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326人看过
-
在单位受伤了要单位怎样赔偿
304人看过
-
在单位受伤了要单位怎样赔偿
168人看过
-
在单位受伤了要单位怎样赔偿
183人看过
-
老职工退休后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出意外返聘受伤不按工伤处理
368人看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而是自动转化为劳务关系,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推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理论上用人单位仍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或已经领取退休金的此种情形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是否有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劳动者不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
-
在单位工作中受伤单位要赔偿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4(保险待遇标准)(一)医疗费(二)伙食补助费(三)食宿交通费(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停工留薪第31条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生活护理费(八)伤残补助
-
-
老人在单位工作的,到了退休年龄如何退休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5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 1、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前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 4、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