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病的最新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自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职业病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商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情况报各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机构备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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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职业病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 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5.职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