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劳动权益的保护需要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立法完善。
(一)女工劳动权益的立法保护
对女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及制定公共政策,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包括强制性法律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对女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是全球性的保护,是不分种族、性别的保护。对女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反映在两方面:一是与男工享有同等保护;二是对女工的特殊保护,主要是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有害妇女健康的劳动;第二,是对女职工的三期保护;第三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其他措施。
阅读延伸:劳动保护
一、试用期内员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用期内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同角度来讲,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标准,是用人单位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职工。
第二,用人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为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是完全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其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认为因其怀孕而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又没有相关证据支撑,那就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二、生育保险有什么作用?
生育保险是国家对怀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国家还出台了相关法规进行保护。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有:
1、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
2、对女职工基本生活进行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
3、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
-
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角度看劳动法律制度的完善
187人看过
-
劳动法与女工权益保护的联系
125人看过
-
探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司法救济的完善
445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机制完善探讨
418人看过
-
浅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98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
396人看过
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
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改革与完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调解第十条,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根据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
-
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建议新疆在线咨询 2025-0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
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与法律解决途径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25在我国,劳动者享有诸多权益,例如就业权、签订劳动合同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获得社会保险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除上述权利外,劳动者还享有其他法定权利,例如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拒绝执行的
-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什么权益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5一、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二、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义务。第三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劳动法也规定了企业的权利。例如: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如何规定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51、扩大劳动争议的认定范围。 2、拓宽劳动争议司法外处理渠道。 3、优化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针对现行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就裁审关系的设计大体有三种不同的主张。其 1、维持现行体制,“先裁后审,仲裁前置”,但要改善仲裁与诉讼之间的衔接关系。其。 2、废除现行体制,实行“只审不裁,取消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