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5:02:55 78 人看过

一、宜宾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条件是什么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二、宜宾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宜宾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居住证明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仅限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

5.原机动车和更换后的的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仅限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四、宜宾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宜宾机动车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宜宾机动车抵押登记流程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二、宜宾机动车抵押登记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
    2023-05-18
    77人看过
  • 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保险拒赔吗
    一、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保险拒赔吗确切而言,具体的赔付过程将取决于实际状况。保险公司需要仔细审查事故方是否已在本公司购买必需的保险产品及相应的保险种类等相关信息。然而,责任认定书并不是保险公司做出赔偿决策的唯一依据。只有在确信符合赔偿条件之后,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起偿付责任。以下是保险公司的赔付流程:首先,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时,应立即与您保单的业务代表取得联系,详细阐述事件经过,完成报案手续;其次,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具体指导,准备好申请理赔所需的相关文件,例如病历本、购药清单、缴费凭证以及检查报告等;再次,保险公司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证据,派遣专业人员展开调查,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且不存在欺诈行为;最后,若保险公司调查确认无误,将会给出一份赔付方案。被保险人需要深入理解赔付的具体细节,以便评估保险公司提供的赔付方案能否满足自身需求。若仍有疑虑或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确认对保险
    2024-07-11
    352人看过
  • 宜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
    一、宜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1、特种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2、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设计、制造、安装,并经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二、宜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费用宜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不收费。三、宜宾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发布)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六十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2023-05-14
    436人看过
  • 宜宾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宜宾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1、律师执业登记表2、蓝底2寸正装照片3、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4、身份证5、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6、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同意转所的证明7、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还需提交总所同意接收的证明)8、交还原所律师执业证二、宜宾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律师有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且在执业期间无下列任一情形:(一)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请变更执业机构;(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的,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不得申
    2023-05-18
    423人看过
  • 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条件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需要经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改变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023-06-15
    367人看过
  • 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
    一、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办理材料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四、宜春市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的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
    2023-05-18
    391人看过
  • 来宾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一、来宾机动车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人提出申请2、资格审查(1)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2)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办结业务二、来宾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2023-05-18
    21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现行法并没有对此作出解释,但是,合同法第30条对什么是实质性变更作出了列举,即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
    • 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7
      土地使用性质由城市规划控制,要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通常是这样的:1、所取得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2、所取得土地为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 什么是房屋改变使用性质, 什么样的房屋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或者哪些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8
      条件:(一)沿街底层住宅;(二)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三)符合房屋使用安全;(四)不造成居住使用困难;(五)不影响相邻房屋使用;(六)不影响文物和优秀近代建筑保护;(七)相邻业主、使用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证明,其中,改作经营餐饮和娱乐业的,须提交该幢房屋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改作其他用途的,须提交相邻的上、左、右业主或使用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八)承租人要求改变住宅使用性质的,已征得出
    • 机动车使用性质为货运,还是属于非营运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机动车行驶证》中“使用性质”为“货运”的车辆意思是该车只能用于拉载货而不能用于载客(客运)。
    • 农村宅基地变更使用性质可以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