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规定条款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13:31 63 人看过

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有下列规定: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享受工伤医疗;

2、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先行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者工伤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非主要责任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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