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作中受伤的赔偿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2 19:30:07 343 人看过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赔偿金额会有所变化。其中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后续治疗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和交通费用等。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赔偿金额会有所变化。赔偿项目包括:1、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用,3、护理费用,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劳动者月工资为基数,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职工平均月工资为基数,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以劳动者月工资为基数,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期间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8、后续治疗费用,9、残疾辅助器具费用,10、交通费用等。

不 同 伤 残 等 级 的 赔 偿 项 目 有 哪 些 ?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的不同伤残等级可以获得不同项目的工伤保险赔偿。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级至四级伤残程度的伤残津贴,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2.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五级至六级伤残程度的伤残津贴,以及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3.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七级至八级伤残程度的伤残津贴,以及七级至八级伤残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在退出劳动岗位后,可以获得生活护理费。

5.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在退出劳动岗位后,可以获得生活护理费。

6. 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

7. 工伤职工在康复期间,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

8. 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恢复期间,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

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其工伤保险赔偿项目也有所不同。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的法律分析。

根据不同伤残程度,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伤残津贴和医疗费用的报销;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五级至六级伤残程度的伤残津贴和医疗费用的报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七级至八级伤残程度的伤残津贴和医疗费用的报销。同时,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和劳动能力恢复期间,也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了解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如果属于以上情形,应当认定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后续治疗费相关文章
  • 合作工人在工作场所受伤,如何赔偿
    一、工人在工地受伤怎样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人在工地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施工方应该为受伤工人申请工伤认定,让工伤保险进行赔偿。二、工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
    2023-03-06
    193人看过
  • 在劳务合同中工伤死亡的赔偿问题
    劳务合同中不叫“工伤”,属于雇员因履行职务受到伤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单位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
    2023-02-16
    301人看过
  • 如何补偿工作中受伤的工人
    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局符合工伤情况的,依法承担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不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保险金;工伤赔偿不考虑职工过错。因其他职工个人原因造成其他职工工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紧急情况下,从事日常生产的人员,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或者临时指定的工作,不是单位负责人指定的,而是与从事科学实验的单位的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事故、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造成的死亡、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造成的劳动力损失因公负伤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其他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因工致残、因战致残的士兵恢复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
    2023-05-07
    78人看过
  • 刑事赔偿工作中若干问题
    《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实施,是法制成熟的重要象征,承载着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国家赔偿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公民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并对精神伤害给予抚慰;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错误行为进行纠正、惩戒。这是建立正常法治秩序所付出的必要成本,也是建立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然而,从实施情况看,《国家赔偿法》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笔者仅结合检察工作中的刑事赔偿问题作一扼要分析,以期促进该法的完善和执行。一、侵权事实发生与赔偿决定时间跨年度的赔偿金支付标准如何确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6条的规定,对于以赔偿金方式进行赔偿的,其标准是“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理当无疑议,但遇到侵权事实发生与赔偿决定时间跨年度时,却会出现赔偿金支付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因为按惯例,国家统计局一般是下一年度4月份才发布上一年度的日平均工资标准。而《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2023-06-11
    478人看过
  • 零工工作中的意外伤害问题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保了工伤保险的,则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各项损失。若劳动者无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由雇佣关系以外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打零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下,算是工伤。工伤和打零工没有关系
    2023-07-04
    4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工伤问题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交通事故全责赔偿后个人还赔偿吗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且已赔付完毕,己方的意外保险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可以再次赔付。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可以只赔偿个人自费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
    2023-07-07
    500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中的几个时效问题
    工伤职工受伤后,怎样才能使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呢?在工伤赔偿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要把握好工伤认定、鉴定、赔偿过程中的三个重要时效。时效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
    2023-02-13
    174人看过
  • 脑溢血在工作期间的赔偿问题
    在岗位上脑出血属于工作原因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
    2023-07-18
    364人看过
  • 工厂外包工程工人受伤,如何解决赔偿问题?
    工程转包给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则工人受伤应当由这家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建筑工程层层分包,工人受伤找谁索赔在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工人会因意外、操作不规范等原因而受伤亡,这种情况下,受伤工人及其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实际施工人、分包人、发包人追讨相应的损失。1、工人受伤,可以直接找实际施工人索偿。工人参加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是受包工头、小建筑公司等实际施工人雇佣,在无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况下受伤的,实际施工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实际施工人不赔偿或无力赔偿的,受伤工人还可以找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索取相应的赔偿。尽管工人与上述人员或公司不存在直接雇佣关系,但是依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雇
    2023-07-04
    158人看过
  • 了解临时工受伤后的赔偿问题
    一、了解临时工受伤后的赔偿问题临时工受伤后的赔偿问题:临时雇佣工人受伤,可以要求雇主给予补偿。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临时工签劳动合同该注意什么1.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签订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2.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
    2023-10-20
    230人看过
  • 职工违规操作的工伤认定赔偿问题
    一、职工违规操作能被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补偿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无论工伤的引起是否因劳动者本人的过错、用人单位的过错以及第三人的过错,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是现代化生产带来的危险因素的直接承受者,遭受工伤,使他们的劳动能力、
    2023-06-04
    186人看过
  • 工人在工作中受伤,责任归谁?
    雇佣的工人受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对提供劳务一方造成损害的;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要求第三方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动者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临时雇佣工人受伤怎么赔偿一、临时雇佣工人受伤怎么赔偿1、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
    2023-07-02
    172人看过
  • 当前国家赔偿工作中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理念上的偏差,办案中缺乏责任感。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主观认识层面表现为某些检察干警对规法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在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的情形。缺乏主动积极性和责任感。有的则“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坚持“疑罪从有、宁枉勿纵”的错误原则。过多的重视了有罪的证据,却没有排除合理的怀疑,从而使证据不够扎实,案件质量不高。2、对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及时掌握一些干警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全面、补系统,仅仅满足于字面上的理解,特别是对法律的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没有及时掌握和了解,从而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问题的观点和看法,在出现不同意见时,就凭经验办案,这时就容易出现质量不高的案件。3、没有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办案活动贯穿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因此无论在侦查监督、审查批捕还是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好监督制约作用,从一
    2023-04-04
    490人看过
  • 在巴中工作,想问问巴中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巴中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可以参照如下一、巴中工伤医疗保险待遇(一)医疗费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伙食补助费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
    2023-03-01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后续治疗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更多>

    #后续治疗费
    相关咨询
    • 问题,当一个人在工作中工伤致死赔偿多少?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6
      2017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7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16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
    • 员工在工作中在上班中受伤请问怎么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员工在上班时间致残,那么员工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在认定为工伤,并且伤情稳定或者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工伤鉴定。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在工伤事故中,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受伤后存在后遗症,那么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
    • 工伤赔偿时间问题我爸爸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5
      待遇标准从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工作中受伤后,责任归属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5
      在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如果雇员因工作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受伤是由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发现第三人有过错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
    • 承揽法律关系中工人受伤赔偿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果承揽人有相关资质的话,动作人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