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由哪个法院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1:20:27 278 人看过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

在法律上,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可以与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地不一致。但是,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起诉法院。一般来说,仲裁裁决书在这方面的裁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不服裁决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另一种是“不服裁决的,向某某法院提起起诉”。如果裁决书已经指定了明确的管辖法院,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只能到指定的法院起诉;如果裁决书没有明确指定管辖权的法院,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劳动者没有对仲裁裁决提起起诉,若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用人单位在单位所在地起诉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起劳动争议诉讼。

一、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每一个仲裁委员会都有一定的管辖范围,即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通常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是重合的,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地也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现如今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是一处,而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体现了便民原则。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比,往往更具有诉讼的经济实力,如果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管辖,免去了劳动者奔波两地而付出的时间精力及金钱的成本。

关于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法院可受理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
    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并依法审查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受理该仲裁申请,并对劳动争议作出实体裁决;另一种是对该申请不予受理(当然也就不会对劳动争议作出实体裁决)。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超过60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等为由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决定或者通知,如果当事人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均应当受理。如人民法院查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上述不予受理理由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对该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劳动争议仲裁只是程序性的前置程序,而不是实体性的前置程序。“原、被告的劳动争议纠纷应经有仲裁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未经仲裁不得诉至法院”的观点是错误的。
    2023-06-10
    109人看过
  • 哪个法院有权执行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由该级法院管辖,以使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申请与申请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审判主体和执行主体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将国内仲裁的执行交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财审[2006]7号)第2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由本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p>目前,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执行管辖权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指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六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了国内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权,在实践中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执行管辖权,许多地方对适用仲裁法的解释被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作者认为这是不合适的。事实上,劳动争议仲裁和国内仲裁裁决是两种根本不同
    2023-05-07
    438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如果把劳动争议提交到人民法院解决的话,那么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起劳动争议吗?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法院都会受理的。究竟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1、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给付劳动者工资性住房补贴所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或者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争议,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4、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下列争议,经劳动争议仲
    2023-04-13
    362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庭受理
    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经天津市编委会批准设立,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了维权绿色通道,可以快速办理涉农、边远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案件。同时,仲裁院将为从事劳动争议仲裁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和其他困难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实施仲裁费减免等救助措施,并实施司法救助,使贫困群众能够进行劳动争议仲裁,老百姓能够负担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据介绍,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用人单位解聘、除名、解聘、员工辞职、自愿辞职等引起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实际劳动关系的;发生工伤事故,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金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2023-05-07
    156人看过
  • 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
    通常情况下,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者调解直接提出仲裁申请。如果这些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仍然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法院。也就是说,劳动争议类案件,未经过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委所在地的地域管辖有所不同: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北京城六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委管辖;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在城六区,而是位于远郊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市而注册地在外埠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一、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3-25
    166人看过
  • <劳动权利保护>人民法院不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
    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纠纷。如果雇主参加了全面的社会保险,工人是否起诉雇主或社会保险机构。人民法院不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除下列情形外:(1)用人单位在支付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致使劳动者退休后无法领取全额保险金的,因追讨养老金、医疗费用不足而与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2)未纳入雇主整体社会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雇员与雇主之间关于支付社会保险费的争议
    2023-05-07
    8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新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一定变化,及时学习和掌握新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也有利于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处理好相关案件。一、部分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以下几类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分别是:(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该法第四十八条同时规定,劳动者不服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对第四十七条列举的劳动争议,对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法律只赋予劳动者一方诉权。只要劳动者在法定期限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即
    2023-06-09
    23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只能受理3个月吗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而不是三个月,仲裁机构受理申请的期限为五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
    2023-05-07
    439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法院会受理此类劳动争议吗
    一、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法院会受理此类劳动争议吗?劳动合同过期未续签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劳动合同续签争议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才能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二、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书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
    2023-04-16
    121人看过
  • 再审向哪个法院申请由那个法院受理
    一、法院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5、认定罪名错误的;6、量刑明显不当的;7、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8、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9、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二、再审申请法院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2、申请再审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3、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4、申请再审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列举的事由提出。5、再审申请人应当提交再审申请
    2023-03-22
    275人看过
  •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一般多久能拿到结果
    劳动纠纷如果是在法院已受理后,只要符合立案条件,一般7天内会立案受理;但是目前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这个时间也取决于法院的案件数量和效率。立案之后法院会将案件分配给承办法官,接下来就要等法院给被告邮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然后承办法官会安排开庭时间,会向原被告邮寄法院传票,开完庭后接下来就是等一审法院判决了。目前一审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期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简易程序可变更为普通程序。如果原告一审胜诉后,当事人在上诉期内都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如果当事人一审后上诉了,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为3个月,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的,原告可根据胜诉判决书及相关执行申请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诉离婚一般多久法院受理对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原则上会在7天内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主张离婚,法院一般会七天之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起
    2023-08-15
    1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的怎样的案件法院才应当受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1、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2、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
    2023-04-29
    256人看过
  • 法院的劳动争议范畴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可以跨区申请吗劳动争议仲裁不可以跨级或跨区申请。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合同履行地地怎么证明可以由劳动合同来证明,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自己同事证言,录音录像
    2023-03-11
    2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可由法院直接受理的情形有哪几种呢?-常熟律师王兆华
    由于劳动争议有申请仲裁的前置程序,并且是以经过劳动仲裁为其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是与普通民事争议有很大不同的。如果对于较为特殊的情形不能确定是劳动争议,还是普通的民事争议,则会在程序上走弯路,延误了争议的及时解决。几种直接作为普通民事争议处理的情形:第三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及第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2023-04-27
    2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在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由》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规定(试行)》将劳动争议列举为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争议、劳动保险纠纷四种。没有专门的福利待遇纠纷案由。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现上升的趋势;二是案件类型多样化,主要涉及拖欠、克扣工资纠纷,欠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纠纷,开除、除名、辞退及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企业改制或者股权变动引发的劳动关系变动纠纷等;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劳动争议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的,法院还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在劳动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超过60日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那么,此时劳动者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会如何处理?第一,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了书面的不予受理决定,则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经审查确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限,又没有正当理由的,驳回其诉讼请求;第二,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做出书面的不予受理决定,则法院不予受理。
    •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有哪些,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
    • 法院会受理企业劳动争议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3
      企业自主改制引发平等主体之间关于民事权益纷争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范围,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但国有企业改制大多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政府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由政府理顺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同合同制工人的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政府财政列支,公司的权利转移等事项企业自身并不能自主决定。改制是由政府主导、指令下进行的,因改制引发的纠纷,并非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权益发生纷争的
    • 劳动争议发生了,法院会受理哪些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9
      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