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只要遗赠人的意思真实,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因此,公证不是遗赠生效的必要条件。遗赠的生效条件包括: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已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的人,未丧失受遗赠权,遗嘱财产属于遗产范围,遗赠人立遗嘱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遗赠只要遗赠人的意思真实,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因此,公证不是遗赠生效的必要条件。遗赠的生效条件如下:
1、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已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3、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的人;
4、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
5、遗嘱财产属于遗产范围;
6、遗赠人立遗嘱应当符合法定形式。
遗 赠 的 效 力 如 何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在获得遗赠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首先,在附遗嘱的遗赠中,受遗赠人需要完成一定的义务后才能接受遗产。其次,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时,不能妨碍清偿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此外,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时,也不能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最后,受遗赠人还需要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因此,受遗赠人应该遵守以上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遗赠是一种遗嘱形式,只要遗赠人的意思真实,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遗赠的生效条件包括遗赠人具有遗嘱能力、已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受遗赠人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存的人、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以及遗嘱财产属于遗产范围。同时,受遗赠人在获得遗赠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包括完成一定的义务后才能接受遗产、不能妨碍清偿遗赠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不能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以及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因此,受遗赠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遗产赠与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及其影响
305人看过
-
规范性文件对裁决的影响及其合法性
241人看过
-
房屋过户协议的合法性及法律影响
43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影响因素
129人看过
-
注册资本的合理性及影响
263人看过
-
遗赠与扶养协议的法律影响
398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赠与合同及赠与合同的管辖权的性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
-
遗赠及遗嘱的范本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8尽管遗赠与遗嘱继承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两者区别如下: 1.遗赠和遗嘱的范本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
合同解除的法律影响及后果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6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
-
遗赠以及遗赠取得所有权的时间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4遗赠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时取得所有权。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5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是,企业改制前所签订的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在改制后应继续履行,改制后的企业不得借口改制否认原合同的有效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将更加明确,不同的利益需求会在劳动关系上反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