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占职工总数的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3 08:32:30 336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规条例,用人单位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时必须确保残疾人士就业的比例不能低于整个在职员工总人数的1.5%。

然而,这一比例具体是多少呢?答案是:

由各地方省级政府进行明确规定和规定。

其次,如果单位招聘的残疾人员比例低于法定要求,那么他们就需要依法缴纳相应数量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PERS)。

我们再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特定的比例来安排残疾人士就业,并且务必为之提供适宜的工作性质以及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士配给的就业名额不得低于该单位在职员工总体人数的1.5%。

而这一具体比例将由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与调整。

最后,若在异地雇佣残疾人士,这些招聘行为亦应计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总人数范围内。

根据第九条相关法律条款,倘若用人单位未能达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对残疾人士就业所规定的合理比例,那么此用人单位则需承担起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申报时残疾人就业人数什么时候出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一、社保费申请失败该怎么办审核未通过可能是申报不符合相关要求,需要再次申报。申报流程为:一、网上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形式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缴费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保费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在地税部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单位,已经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费,用户无需再次开通。二、开通网上申报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原件;2、《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3、《委托银行扣缴税(费
    2023-03-28
    411人看过
  • 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分歧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由以下处理方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买社保吗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买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
    2023-07-07
    373人看过
  • 用人单位用童工罚多少钱
    非法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2、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
    2023-02-27
    490人看过
  • 员工职务侵占用人单位很受伤
    【阅读导航】1、保安侵占停车费2、仓库管理员变卖防盗门3、公司保洁员顺手牵酒【正文】1、保安侵占停车费张某原系某保安公司一保安班班长,期间,他利用担任保安班班长的职务便利,以收取包月或包年停车费为由,先后将高某某等人交纳的停车费共计9.26万元占为己有。法院认为,张某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本单位的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评析: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张某作为公司人员,利用保安班班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了公司的财产,数额超过9万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该案暴露出保安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存在很大漏洞。为此提醒用人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完善财务收支制度,定期审查、核查相关收支账目,以防此类事件再度发生。2、仓库管理员变卖防盗门前不久,盛某利用开具某工贸有限公司出库单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提走该公
    2023-04-25
    4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总放假职工解除合同可以拿多少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王某于2006年11月到苍山县某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7日,公司因订单少,不能正常生产而放假。直至9月初,公司仍未通知王某上班,期间也未发放生活费。王某于9月7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放假期间的生活费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本案中,王某是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且未支付生活费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委遂依法作出裁决:该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王某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支付1个月的工资和5个月的生活费。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2023-05-03
    65人看过
  • 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
    用人单位按照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的1%缴纳生育保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针对中等风险行业工伤保险缴费计算是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行业包括: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利管理业,饮料制造业,体育,公共设施管理业,食品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牧、渔业、林、农、渔服务业,藤、竹、木材加工及木、草制品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
    2023-08-12
    259人看过
  • 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义务
    按前款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使用童工罚款标准是什么使用童工罚款标准如下: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
    2023-02-10
    128人看过
  • 大连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问:用人单位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答:根据《关于贯彻的通知(大政发[2007]138号),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为个人缴费基数。从200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职工上年或上月工资收入的,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更多的关于查询、领取、参保、缴费、转移、变更等信息,请查询【】
    2023-05-10
    39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急辞职工扣多久的工资
    一、用人单位对急辞职工扣多久的工资1、员工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的话,用人单位扣除的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工资的20%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工资组成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
    2023-04-28
    281人看过
  • 残疾证在用人单位查询时有何作用?
    自己不主动出示残疾证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知道你拥有残疾人证的。在自动出示后,且一定要在全国残联系统里,调取二代证残疾人及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时,凭你的姓名及证号,才可以准确的显示你的信息。否则,所有其它企事业单位是无法知道你是否持有残疾人证的。轻度残疾可以办残疾证吗?可以办,第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第二,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第三,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
    2023-07-17
    152人看过
  • 职工受伤用人单位应承担多少责任
    员工因为个人原因受伤,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一、工地工伤误工费应该如何算算工地工伤误工费的标准: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员工的工资保持不变;2、用人单位应当参照工伤员工受伤前的工资水平,按月向工伤员工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内,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当然,在延长停工留薪期间,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二、建筑工地工人工伤的应该怎么赔偿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
    2023-06-22
    273人看过
  • 上班十年工伤离职用人单位赔多少
    一、上班十年工伤离职用人单位赔多少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2023-06-04
    145人看过
  • 残疾人使用最低工资标准吗
    一、残疾人使用最低工资标准吗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
    2023-04-12
    416人看过
  • 对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方面的监察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招用职工的行为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是否擅自到外省招收劳动力;(2)是否擅自张贴招工广告;(3)是否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4)是否擅自到非正式招聘人员的场所招用人员;(5)是否通过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招用人员;(6)是否擅自招用境外人员;(7)是否拒绝招用少数民族、残疾人员和女性劳动力;(8)是否在招工后办理招用工手续;(9)是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0)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留用,是否续订劳动合同;(11)是否缴纳社会保险金;(12)特殊工种职工是否持证上岗;(13)是否具备招用职工的条件(即场所、设备、生产和生活条件、安全卫生情况、支付劳动报酬能力等);(14)是否使用童工。
    2023-06-05
    2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福利企业是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XX从解放初期开始举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截止到2006年底,全国各类福利企业发展到3万个,共有62万名残疾人在其中就业。盲人按摩机构是为发挥盲人触觉灵敏、精力集中的特点,以解决盲人就业
    • 残疾人总数表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残疾人总数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6.34%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残疾人总数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残疾人总数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29.07%人数最多,其中截肢人数226万人智力残疾55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残疾人总数7.4%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16.3%(以上是2
    • 用人单位能开除在职残疾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1
      用人单位是不能开除在职残疾人员的,用人单位辞退残疾人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
    • 残疾人占总人数的46% 是否缴纳教育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可以减免土地使用税。
    • 用人单位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的差额是多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