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共有权的问题:如何应对擅自出卖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3 17:00:15 479 人看过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而另一方想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想要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私自处理共同财产,而另一方想要分割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想要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素 材 :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分 割 纠 纷

如果您和您的配偶之间存在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起诉:

1. 准备好民事诉讼状,确保您包含所有必要的证据材料。

2. 前往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您的证据材料。

3. 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 若您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请注意,在起诉前,您应该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过程中为自己提供支持和依据。同时,了解您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您在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离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认真考虑和慎重处理。在离婚之前,双方可以采取沟通、咨询、调解等方式尝试解决问题,避免走向离婚。如果必须离婚,应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这里的“平等所有权”,是指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没有份额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由此可见,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并不必然无效,这个特殊情况就是第三人是在善意的前提下即在买卖房屋时,并不知道相对人无权独自出售房屋,同时相对人必须是有偿购买房屋,即对所购房屋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只有在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法律才会保护第三人也即购房者的权益,承认买卖关系有效。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2023-06-10
    115人看过
  • 房屋出售问题:如何应对一房二卖?
    遭遇一房二卖处理如下:1、沟通解决,如谈判不成功后,应果断选择走司法途径;2、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或是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保函;3、进行诉讼,买房人应积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怎样防止一房二卖?问:我最近看了套房子,但是开发商那边没有预售证原件和复印件,说是拿去换2007年的新证了,只告诉我一个预售证号。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此外,他们的项目整体前期已抵押给工商银行了,按揭银行他们指定为招商银行。我怎样从工行解押,以防二次抵押、一房二卖的情况?解答:目前,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屋管理局通常要将其他“四证”暂扣以防止开发商将出售的房屋抵押,所以开发商通常只有预售证原件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四证”暂扣单;对于您所说的开发商换预售证之事,您可以向当地房屋管理局咨询。当您的房屋要办理小产权证时,由开发商向
    2023-07-06
    88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1、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2、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将夫妻财产共同共有作为原则,夫妻约定作为例外,在财产未分割之前,所有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般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能向夫妻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夫妻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明确限定在提起离婚诉讼中,在不离婚的情形下,不能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里的赔偿损失不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补充:恶
    2023-05-06
    172人看过
  • 丈夫擅自卖共有房屋后妻子如何维权
    1、通过法律维权。2、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卖于他人的,如果该买房人是恶意的,如明知卖房子人没有完全处分权还购买、以不合理的低价购买,等等,那么妻子可以收回已出售的房屋;但是如果买房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情,且已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那么妻子便无权要回房屋,只能在离婚时,要求丈夫赔偿因擅自卖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买卖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第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
    2023-03-04
    380人看过
  • 房屋共有人擅自转让的行为有效吗
    法律已确立了我国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不知有其他共有人或无从审查是否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充足的理由人认为其他共有人并不反对,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秩序的目的出发,应当认定合同的效力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哪些情形可以要求房产共有人撤销转让合同房屋共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取回已售房产,但是房屋买受人为善意第三人时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法律规定,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一方将房屋出卖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出卖房屋的一方进行赔偿。二、共有房产一方擅自买卖的法律后果共有房地产,未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买卖。共有人擅自买卖的为无权处分的行为,可以认定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其他共有人一般可以追回该房屋。但是当受让
    2023-06-23
    238人看过
  • 买卖房屋:共用房屋的所有权问题
    房屋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共有人权利应优先于承租人。理由是:1、从权利属性上讲,承租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租赁权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共有人主张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共有权是一种物权。按照民法原理,当物权与债权同时并存时,物权的效力应优于债权。2、从权利设置目的及救济上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为了保护共有人的财产而设立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为了稳定租赁关系,设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目的,也可以通过“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实现。因此,即使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租赁权仍然能够得到保护,但如果共有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权利则难以获得其他保护。3、从物价值的综合利用上讲,共有人作为共有财产的所有权人,其财产与争议财产的利害关系较之于承租人更为密切,让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更能让财产归于整体和一个产权人,更有利于物权的行使和更有效地利用物的价值,同时法律上共
    2023-07-20
    135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行为有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7
      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出卖房屋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这里的“平等所有权”,是指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没有份额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
    •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30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房屋的销售行为有效,需要等待另一方认可。另一方认可后,销售合同有效;另一方不认可的,销售合同无效,,但买方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损失。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应如何做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需分情况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夫妻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房屋。根据《民法典》第154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
    • 房屋共有人擅自出卖,合同有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0
      房屋共有出售纠纷如何解决,实践中,经常会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1、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