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申请和受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8:34:58 205 人看过

当事人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协议,达到法律要求的条件,并将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递交仲裁委员会。为了避免拖延时间,本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必须在收到申请书之后的5日内作出受理的决定以及通知当事人。

第一节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仲裁申请受理后申请的程序需要哪些材料
    仲裁后,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工伤鉴定后后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因工伤劳动纠纷提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3、劳动关系证明。4、工伤的证明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2023-08-08
    388人看过
  • 仲裁笔录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人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他仲裁参加人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的,仲裁庭应记明情况附卷。因此,在签署仲裁庭审笔录的时候,应当注意:(1)仔细核对笔录。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对于仲裁庭审笔录一定要认真阅读,最好是逐字逐句确认其记载的内容。(2)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更改。笔录是可以更改的,但是仅限于书记员的记录有遗漏的或者有差错的;如果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口误说错的,例如将解除说成了终止,是不能申请补正笔录的。(3)逐页签名。确认笔录无误后,参加仲裁庭审的申诉人一方和被申诉人一方都要在笔录的每一页上签名,在最后一页笔录上,还要签上当天的日期。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涉外仲裁的仲裁庭可以将开庭情
    2023-06-06
    283人看过
  • 哪些问题是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如下:1、要注意时效问题。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要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是由于双方没有,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
    2023-06-02
    171人看过
  • 申请廉租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哪些是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一)申请廉租房须具备的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1、申请人必须年满40周岁;2、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低于7平方米;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非农业常住户口;4、申请人至少连续吃低保6个月以上;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二)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供那些材料?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廉租房?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
    2023-03-05
    233人看过
  • 申请病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病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①员工身份证②个人档案;③退休批准表④员工养老保险手册⑤医疗技术鉴定结论;⑥对于拖欠企业员工的退休,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退休员工还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注明出生日期以及是否同意按实际支付年限计算待遇。3.病假处理程序①材料审核:企业或劳动保障机构提供相关材料,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核符合退休条件的,应通知申报单位进行公示②公示:申请人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拟退休人员的出生日期、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作类型和待遇,公示时间为10天③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企业纪检、工会、劳动人事部门共同出具公示证明,并凭《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办理医疗退休需要注意的问题一、领取带原始身份证的《退休审批表》的条件卡,填写住院病历收集表住院押金单或医疗保险报销单具体要求:(一)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50岁以上男性和45岁以上
    2023-05-07
    392人看过
  • 申请取保候审需注意哪些问题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2、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哪些人是不能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等共四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相反,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023-07-18
    112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的注意问题
    1.仲裁裁决适用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仲裁法解释》第29条、《民事诉讼法》第201条2.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第258条3.不得请求不予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法解释》第28条(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法解释》第26条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法律教育网5.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06
    317人看过
  • 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二、申请劳动仲裁该注意什么1、应注意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
    2023-04-28
    354人看过
  • 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商标法》总则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此处的商标争议包括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的各种商标评审案件类型: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和注册商标争议裁定。《商标法》第41条规定了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发生争议,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的相关事宜。此处的注册商标争议系指依据《商标法》对注册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申请,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案件类型。本文所指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专指第41条意义上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旨在通过解读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对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予以阐释,一、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律依据(一)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行的法律法规中,调整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商标法》第五章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章。其中,核心的条款是法第41条和条例第29条。《商标法》第4
    2023-06-08
    114人看过
  • 仲裁庭成员在仲裁程序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法律文书的送达1.由本会和仲裁庭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应按规定的时限送达应被送达的当事人,其中案件受理通知、答辩通知、仲裁庭组成(成立)通知、开庭通知(书面审理通知)是每个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在上述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当事人应为仲裁行为的时间或期间(如缴纳仲裁费、答辩、选定仲裁员等行为的期限),必要时还应告知当事人不守时限(如不缴纳仲裁费、不在答辩期内答辩、不按时到庭等)的法律后果。2.本会或仲裁庭方面变更仲裁程序,应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如当事人一方或几方提出程序方面的变更要求,应给予是否采纳或变更程序的书面通知(如延长、缩短或放弃答辩期、重新选定仲裁员、变更开庭时间、再次开庭),如采纳一方的要求变更程序且变更对另一方或其他当事人有影响的(如变更答辩期、变更开庭时间等),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或其他当事人。上述程序的变更,在开庭中可由仲裁庭或其秘书当庭告知当事人并应记录在案。3.法律文书应尽可能
    2023-05-31
    309人看过
  • 申请复议需注意的问题
    一、申请复议需注意的问题第一,申请复议是有时限的,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做出处罚决定后60日内,并规定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计算,但是没有类似行政诉讼那样“如果行政主体没有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申请期限,则法定期限从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上述权利之日起计算”的规定。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实践中就出现了行政相对人因为超过了法定期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考虑到两种救济制度的衔接,行政复议应增加上述规定。第二,申请复议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复议,也可以书面申请复议。口头申请复议就是由行为人本人到你所选择的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交通警察给你实施的处罚进行口头陈述,并说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并且要提供交通警察给你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是书面申请复议,就是写一个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里面要载明申请复议的事实、理由和你
    2023-06-06
    283人看过
  •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撤销涉外仲裁裁决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必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存在着法定情形。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1998]40号,人民法院对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实行报告制度,即有关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之前,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应
    2023-04-06
    110人看过
  • 申请行政许可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申请人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1、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2、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3、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行政机关来说,应当为申请人提供以下便利:1、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2、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3、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许可证件有哪些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6-01
    32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审理和裁决存在哪些问题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的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出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外,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超过法定期限的仲裁申请;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
    2023-05-07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要注意哪些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仲裁法》第2条、第3条的规定什么案子申请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当事人请求仲裁、仲裁、裁决的主要内容和条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它是构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的基石,也是仲裁协议的最基本内容。 二、仲裁事项。它是有关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重要依据,也是涉外仲裁有关当事人申请关国家的法院协助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具备的重要文件。需要注意,提请仲裁的事项应与合同主要条款的违约责任基本一致,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事项应与侵权责任基本一致,凡仲裁协议或条款中未规定的
    •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撤销裁决申请属于确认法律文书效力的请求,当事人在其撤销裁决申请书中不必设有被申请人栏目,更不能错误地将仲裁委员会列为被申请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受理撤销裁决申请的人民法院是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在撤销裁决申请书中书面致送单位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另外,申请人对仲裁裁决具有法定的撤销情形依法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在撤销裁决申请书陈述事实、理由时一定要举证加以说明。 撤销裁决申请书由首部、正
    • 仲裁申请与受理需注意的要点是什么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接受邀请招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1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