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关于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关系的法律规定及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6:53:08 287 人看过

未确认劳动关系,可以提前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这说明,劳动法律法规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定了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这种职权是伴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设立而来的,是固有职权。

单位不确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如果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续,劳动者将在维权时陷入被动局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建议劳动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3、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部门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比如各大商业银行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以及代发工资协议都可以视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4、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提供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证人要能够证明其本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证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存在劳动争议,否则会被视为和案件有利害关系;再次,证人开庭时一定要出庭作证,单纯的书面证言一般不为法院采信。

5、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在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而且劳动者也没有保留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尝试让接受过服务的公司客户为自己出具证明。如果客户是公民,则需作为证人出庭,如果是法人单位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关系下的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的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办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该办法执行。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确认的程序协调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是否可认定为工伤,要审查受伤害人是否职工,即用人单位与受伤害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中,如果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存否有争议,由工伤认定部门直接认定,还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伤认定程序中,如果一方提起劳动仲裁,两个程序如何协调?笔者在此略抒己见。一、工伤认定中劳动仲裁程序的启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就可能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主动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为了防止工伤认定后当事人再申请仲裁,当事人均未申请的,工伤认定
    2023-08-15
    98人看过
  •  劳动法规阐述:揭示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本文介绍了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复杂性、特殊性、合法性和隐匿性。劳动关系的形成涉及多种因素和众多参与人员,因此具有很高的复杂性。劳动关系的产生具有独特性,原因多样,且涉及的社会关系较为特殊。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劳动关系的特征:1.复杂性:劳动关系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涉及范围广泛,参与人数众多,因此具有很高的复杂性。2.特殊性:劳动关系的产生具有独特性,原因多样,且涉及的社会关系较为特殊。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3、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性;4、隐匿性。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事实劳动关系引发时才引起人们的注意。 事 实
    2023-09-01
    282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劳动合同关系探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工伤赔偿后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不同情形有不同的规定。工伤赔偿后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合同。除非工伤员工因工伤无法胜任原工作换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需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车祸工伤赔偿后肇事方还赔偿吗车祸工伤赔偿后肇事方还需要赔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并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工伤保险和交通肇事方同时赔偿,虽然是基于交通事故中受伤这同一个受伤害的事实,但是却是存在于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侵权赔偿这两个不一样的法律关系中,这两个法律关系并不互相排斥。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侵权赔偿之间不能互相代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2023-07-12
    455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中工伤认定标准的法律探讨
    个人雇佣关系中受伤不算工伤,只有劳动关系中才能认定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个人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上下班途中工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是否算工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下列的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是非主要责任。但是如遇雪天路滑摔倒,是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是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
    2023-07-11
    423人看过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集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2023-04-29
    40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关于合伙关系的认定
    摘要:在证明合伙关系时,提供无利害关系证明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其证明力将受到质疑。主张合伙关系成立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包括无利害关系证明人的证明。然而,如果该证明人不知情于合伙协商过程或具体内容,或者仅仅从其他人处听说,则其证明力将受到限制,不能认定双方具有个人合伙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以及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主张合伙关系成立的一方为证明有合伙关系往往会提供不少无利害关系证明人,这就要求我们仔细审查该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内容,确定其证明力的大小,如该利害关系人没有参与、见证过合伙协商过程,对合伙的具体内容如个人之间如何投资,投资比例,如何经营,如何分配利润共担风险等具体内容均不知情,仅仅在作证过程中只是陈述听当事人一方或从其他人处听说过进行了合伙,或猜测存在合伙情形,则不能达到证明双方具有个人合伙关系的目的
    2023-11-16
    165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的实践与探索
    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员工怎么提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
    2023-07-05
    170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与未鉴定工伤的关系
    工伤未鉴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遭受工伤,没有依法申请工伤鉴定,单位在职工工伤鉴定期间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工伤期间员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在工伤期间的员工能够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除过失性辞退外,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
    2023-07-03
    30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与合同的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上述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伤案例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下称三德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三德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徐建海为认定工伤,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山东三德装饰有限公司(
    2023-07-12
    254人看过
  • 关于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是:(一)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
    2023-08-15
    196人看过
  • 关于法律关系及劳动法关系的内涵是什么?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规调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系是劳动关系为社会主义劳动法规调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决定了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不同,同时劳动法律关系的种类也可以从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来划分。构成劳动法关系的因素是,劳动法关系的主体是根据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关系的参加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内的公民和法人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法关系的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关系的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果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业事件和行为两种。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哪些要素1、主体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且劳动者必须是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方是用人单
    2023-08-05
    425人看过
  • 探讨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和条件
    认定标准:第一,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
    2023-07-05
    33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根本区别在于劳动过程的控制。劳务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劳动者”(自然人)一方在人身上和组织上是独立的,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过程的控制即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动者”有人身自由和意思自由,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劳动者支出劳动的过程和形式不受用人单位的控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过程是由用人单位的控制来实现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受到用人单位的管理即劳动者应当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主管人员的指挥下提供劳动。对于劳动者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行使处罚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享有劳动法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1、劳动者已经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下岗、内退职工)又到其他用人
    2023-03-04
    403人看过
  • 最新!关于劳动关系的2022年法律规定
    有下列规定:(一)劳动者和劳动法规定范畴内的用人单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的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权,双方形成人身隶属关系。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工单位的要求,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派遣单位从用工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现阶段,我国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日益增多,《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细化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023-07-08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标题:关于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探讨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1-17
      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首先,这两种法律形式从本质上而言存在显著差异。雇佣关系是指某位受雇者需在指定或非固定的期限内,按照雇主的指示和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非特定领域的服务或劳务。在这其中,雇主有责任依据约定向付出劳动的受雇者支付相应的报酬。相比之下,劳务关系则特指两个或多个平等主体之间就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劳务事项开展平等交换行为时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体系。 在劳
    • 民事法律关系阐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民事法律关系详解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特征(1)主体的私人性。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它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也即社会普通成员。但并不限于此,非法人组织组织的其他社会组织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可以成为主体。(2)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和民事义务,具体来说是人身和
    • 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找, 劳动关系认定与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8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
    • 离职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关系探讨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24
      并非所有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都是辞职。辞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协议的意愿,是出于劳动者自身动机驱动;而解除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雇佣机构达成共识的结果,雇主可以发布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特定事由导致劳资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提出或双方决定提前解除劳动联系时产生的文件。 离职证明是雇佣机构与员工解除劳动联系的书面凭证,是雇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