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法律知识及其应对策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20:04:14 157 人看过

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3、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4、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5、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外管局106号文;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

公司并购(MA),亦称兼并收购,是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是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用现金、股票或债券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目标公司)本身或其资产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公司并购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其主要类型和并购方式包括:

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

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垂直并购的优点除了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

复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组合,有利于实现经营的多元化。

现金收购,指以现金作为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

换股收购,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换取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换股收购的结果是收购方取得了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股票/资产,从而成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的一些原股东也成了收购方的新股东。这种方式避免了收购所需要的巨大现金压力,但股票换股比率的确定比较困难,特别是已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瞬时变动,确定股票换股价格和比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杠杆收购(leveragedbyot),又称举债收购或融资收购,是指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大规模融资借款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

承担债务式兼并,这是面临破产企业得以债务重组的一种兼并方式。在被兼并企业资不抵债时,兼并企业并不需要用资金,而只是承担企业债务即可。被兼并企业债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停息、免息,有的可以用国家呆帐准备金核销,同时,偿还被兼并企业债务可以推迟3~5年等。

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这是我国收购上市公司的主导方式。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被分割成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流通股,一般而言国家股和法人股占公司股权的大部分,且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收购方不可能通过收购社会流通股的方式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协议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可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并购重组包装上市,即通过兼并收购、控股若干企业,并将这些企业重组,将其部分资产分离,组建一家资产优良公司上市。通过该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改善资产状况,扩充经营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买壳上市,即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壳公司),然后增资配股方式筹集资金,再以反向兼并的方式注入收购企业自身的有关业务及资产,最终收购公司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在买壳上市交易中,收购公司并不是看上目标公司的有形资产和业务发展前景,而是看上目标公司的资本融资渠道。

借壳上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自己或相关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该上市公司,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每个并购项目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这取决于许多现实的因素。因为公司并购是一项复杂、精细的技术工作,并购不仅需要仔细的经济考量,还需要履行许多的法律义务,一次成功的并购一定是在多种专业人士共同参与下、经过审慎决策和精心操作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并购相关文章
  • 转包工程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1、违法转包行为无效。2、转包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3、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4、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2023-07-08
    410人看过
  • 中资企业海外并购风险分析与应对策略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有:1、文化整合风险;2、品牌整合风险;3、管理能力风险;4、整合成本风险;5、人力整合风险。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应对方法有:1、建立完善体系,全面评估风险;2、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3、妥善整合资源,重视文化融合。海外并购的目的并购只是手段,而投资回报率或效益才是目的。企业在向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为兼并而兼并,或为了规模而兼并,看到别的企业到国际上收购企业,也盲目跟风。尤其是今年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小幅调整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加大,更多的企业蠢蠢欲动,想到国际市场上去分一杯羹。这个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不顾实际,一味的贪多求大,盲目收购,将来的经营风险就会更大。我国企业与世界大公司、大企业相比,不仅在规模上存在差距,在运行机制上也存在不小的差距,而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是依赖于运行机制。如果离开效益这一目的来片面追求企业规模的扩大,甚至于把
    2023-07-22
    11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及其应对策略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是: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主观故意构成犯罪,在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中,只要侵权人有过错行为,就应当承担责任,不区分故意或者过错。侵权人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必须是故意侵权;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该如何追究责任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1、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
    2023-07-07
    85人看过
  • 企业战略并购的风险因素及其构成
    企业战略并购按进程可以分为制定并购战略过程、交易执行过程和运营整合过程。不同阶段的并购任务、并购特点和工作内容各不相同,其风险产生机理和特征亦不相同,但又彼此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首先,企业在并购前都会详细地制订并购战略,而由于并购战略的不当而引起的风险称为制定并购的战略风险,主要包括决策风险、政策风险、制度风险、产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其次,企业在交易执行过程中也会产生来自于自身治理结构、资源以及能力的约束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产生的目标企业正确评估的风险、财务风险和反并购风险等;再次,战略并购完成后,企业能否有能力进行企业的整合是企业面临的重大风险。并购后企业环境发生变化,企业的人事政策尤其是企业文化的调整适应能力面临巨大考验,企业能否使企业在内部运行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惯例、观念和文化是企业战略并购面临的重大风险。一、保险公司并购的流程公司并购流程为:1.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
    2023-06-26
    302人看过
  • 企业如何采取并购策略?
    并购可分为八种方式,具体如下: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3、以股票购买资产;4、用股票交换股票;5、债权转股权方式;6、间接控股;7、承债式并购;8、无偿划拨。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1)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2)按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3)按是否利用目标企业自身资产情况来作为并购资金划分,可以分为杠杆收购与非杠杆收购;(4)按目标企业资产转移的方式划分,可分为承债式并购、无偿划转式并购和承包式并购;(5)按并购是否有中介机构参与来划分,可分为直接收购与间接收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
    2023-07-19
    83人看过
  • 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法律要点及应对策略
    企业挂牌新三板常见的法律问题1、公司设立过程主体问题(1)未经验资—违反公司法29条规定(2)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违反公司法28条(3)股改时未取得政府批文—违反公司法77条2、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常见问题(1)根据审计净资产,不能评估调账(2)折股时留有余地(3)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3、股权结构:公司股东是否具有作为股东的法律障碍不能做股东的情况:公务员:《公务员法》53条银行在职人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答复》(工商企字〔1999〕第63号)党员领导干部及部分近亲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高校党政领导人员:《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4、出资是否真实1、股东是否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出资2、股东用于出资的财产是否归其所有——是否存在以公司资产出资的情况3、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行为(1)资金占用——
    2023-06-09
    362人看过
  • 知识产权罪的制度缺失及应对策略
    制度缺失及应对策略一是共同犯罪缺乏具体规定。调查发现,对共同犯罪人员定罪量刑存在分歧的原因主要在于对犯罪情节较轻、情节显著轻微的把握不一。对于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很多帮助犯虽对主犯行为持一定的放任心态,但仅限于收取定期租金、运输费、加工费或固定工资,与非法获得数额无关,因此,我们认为,应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其不宜一概作共犯处理。二是定罪量刑规则不同。侵犯商标权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交叉竞合。三罪交叉竞合情况集中于假烟、假酒、假药类案件,此类案件占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总数近三成。根据有关规定,以上罪名竞合时应择一重罪处罚。但从判决情况看,此类案件的定性仍有较大差异。对同一种犯罪行为适用不同罪名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此类案件案情各异,有的属于产品真伪问题、有的属于商标问题、有的属于经营资格问题。对此,我们建议将产品真伪鉴定作为前置程序,并根据鉴定结论准确梳理交
    2023-04-22
    458人看过
  • 偷税行为及其应对策略
    偷税数额及的处理方法:1、偷税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偷税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偷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除税务机关追缴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3、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偷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除税务机关追缴偷税金和滞纳金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偷税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多次偷税数额怎么计算刑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国家时严格禁止偷税漏税的,对偷税漏
    2023-07-07
    271人看过
  • 出口企业面临的反倾销形势及其应对策略
    反倾销这种“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已成为一些国家实施歧视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形式,文章在分析我国面临的反倾销严峻形势、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政府及企业的应对措施。【关键词】反倾销原因对策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用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抵制进口产品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政手段之一。反倾销措施具有形式合法、较易实施、能够有效地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并且不易招致报复的特点。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采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部门利益。随着我国外贸出口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出口产品越来越多地成为国外反倾销关注的目标。根据WTO统计,我国是世界上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对我国生产和出口涉案产品的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冲击。一、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反倾销形势依然严峻1979年至2004年9月底,共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65起针对或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
    2023-06-12
    60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及其战略对策
    1、知识产权壁垒的特点(一)与知识产权法的密切关系一般来说,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制定通常采用行政手段,与一国的相关立法关系不大。此外,进口国的国内立法并不直接影响某些非关税壁垒的采用和实施。例如,假设一个国家没有颁布环境保护法,该国海关仍然可以以环境保护为理由设立“绿色壁垒”,限制某些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产品的进口。知识产权壁垒必须建立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没有确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和客体,自然不可能建立知识产权壁垒。另一方面,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异也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壁垒的实施。这里提到的立法差异是指各国在法律体现中对“平行进口”问题的态度不同。目前,世界各国在“平行进口”问题上有四种不同的立场。现在以商标权领域的一些代表性观点为例说明:(1)认为平行进口是非法的。持这种观点的代表国家是韩国、挪威和法国。这些国家的立法支持商标权的一次性用尽原则,具有区域限制的
    2023-05-07
    50人看过
  •  政府收购企业,员工应对策略
    政府收购企业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政府收购企业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政府收购企业,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政府收购企业时,员工劳动合同仍然有效。这意味着,即使企业被政府收购,员工仍然可以继续履行其劳动合同,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保障。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和保护。政府收购企业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权
    2023-08-28
    311人看过
  • 公司反并购方法及策略
    股权分置是制约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制度障碍。在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后的股票全流通背景下,《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都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做大做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绝大部分公司均采用了送股的对价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摊薄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目前,我国沿用的上市公司反收购监管模式是仿效英国的股东大会决定权模式,《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即体现了这一思想。善意并购不涉及反并购的问题,当恶意并购发生时,目标企业在现有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可采取以下反收购策略:一、相互持股国内目前的法律并未禁止上市公司间相互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通过与比较信任的公司达成协议,相互持有对方股份,并确保在出现敌意收购时不进行股权转让,以达到防御敌意收购的目的。二、员工持股这是基于分散股权的考虑设计的,上市公司可以鼓励内部员工持有本企业的股票,同时成立相应的基金会进行控制和管理。在敌意并购发生时
    2023-06-09
    109人看过
  • 药品行业:假药现象及其应对策略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销售假药罪的处罚1、对销售假药罪的处罚是: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和健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3-07-17
    448人看过
  • 新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业应对策略
    课程背景:经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出台了实施细则,与《劳动法》相比,新法在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上做出了一系列调整。重大调整涉及集体合同效力规定、劳务派遣、经济性补偿等。面对新法的调整,企业在管理上应做哪些改变,应采取哪些措施以减少新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及纠纷?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如何调整思路,如何在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上贯彻新法,提高员工管理水平?新法的实施,企业应该如何过渡与应用,这种种问题已成为众多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源工作者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关注的重点。正所谓民心顺则国运兴。企业也如此,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手段。课程特色:我们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与其它的劳动合同法培训相比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1.我们的课程不像其它《劳动
    2023-04-27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一般并购是指兼并和收购。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更多>

    #企业并购
    相关咨询
    •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及其应对方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4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风险有: 1.文化整合风险; 2.品牌整合风险; 3.管理能力风险; 4.整合成本风险; 5.人力整合风险。 中资并购海外企业的应对方法有: 1.建立完善体系,全面评估风险; 2.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 3.妥善整合资源,重视文化融合。
    • 反并购策略之诉诸法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反并购策略之诉诸法律即通过发现敌意收购人或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缺陷或不符合法律的情形而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申诉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手段而阻碍收购的方式。适用性分析:此是反收购战中的常用方式。此种反收购手段可起到使收购人直接终止或中止收购行为或者提高收购价格的作用,至少能起到拖延敌意收购人收购进程的作用,从而为目标公司采用“白衣骑士”或其他反收购策略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在中国法律环境下,《收购办法》、
    • 企业并购绩效及其评价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5
      企业并购的绩效,通常表现为收购方股东所获得的超常收益率。从并购后企业实际取得的盈利能力看,一般认为是合并没有显著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购双方实力是决定双方谈判地位的重要因素之一,双方谈判地位直接决定着目标企业的最终成交价格。在并购支付方式上,主要采用现金和股权方式。 对并购活动是否成功的评判标准会因人而异,并购中的股东、管理者和一般雇员的视角会各不相同。对主并方而言,能实现其发展战略目标、提高其核
    • 企业应对产权纠纷的策略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8
      在解决房产争议方面,常见途径有四个:和解、协商、仲裁及起诉。双方可以自愿和公平地达成和解协议,若无法达成和解,则可以向第三方申请调解。如果各方仍未能达成共识,则根据买卖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庭提起诉讼。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进行仲裁。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应对策略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4
      1、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