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的确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9:52:50 313 人看过

地役权的设立需要双方签订地役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设立所谓地役权,是指在一定程度上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或限制他人行使土地权利,以使自己的土地得到利用的权利。需要使用他人土地的土地称为地役权,为地役权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地役权。这里所谓使用他人的土地,包括他人拥有的土地,也包括他人拥有的具有用益物权的土地。在我国,地役权主要建立在具有用益物权的他人所有的土地上,作为地役权的权利人,可以是土地所有人,也可以是对土地享有用益物权的人。在我国,主要是土地使用权人。究其原因,是我国土地属于公有制,但主要使用者是私人用益物权人。(1)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然而,这种利用只是部分利用,而不是充分利用地役权的土地。也就是说,地役权并不排除地役权人对自己土地的使用,但地役权人对自己土地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役权的限制。地役权是为了使用自己的土地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所谓便利用地,是指为了提高自己的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的使用价值而使用地役权。这并不意味着不使用地役权就不能使用自己的土地。(三)从属:地役权从属于地役权,地役权作为从属权利,不能独立于地役权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的,地役权相应转让、抵押。地役权基于双方的协议。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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