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可以赠予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4:08 328 人看过

一、土地经营权可以赠予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当然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他人。除此之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也不可以遗赠他人。

1、“遗赠”如不与“抚养”连在一起就与“遗嘱”一样的效力。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不能赠与他人。如其拥有使用权,只有在建成房子后才能成为遗产或被遗赠。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在于接受财产的人的身份不同,前者不是法定继承人,而后者是。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赠与的,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遗嘱处分,这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结果就能够看出来。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规定,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权利,三十七条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转让与转包、出租、互换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其他方式流转的,无需发包方同意。发包方是否同意主要看双方转让合同书上是否有发包方签字盖章明示批准同意转让。依照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是一种审批权,是实质权利,不是可有可无,不经审批不能默示同意,也不能推定同意,认定发包方同意必须以发包方的明示为依据。

根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从上述条文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遗产不仅包括货币、实物,还包括财产性权利,如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2、由于有兜底条款,所以法条中对遗产具体表现形式的列举并未穷尽遗产的范围,不能因为条文中未列举,就把其他合法财产排除在遗产范围之外。

二、赠予的地能否办土地证

1、可以办土地证,受赠人与赠与人带好相关各自身份证件及房产证件,一起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土地证、房产证即可。

2、需要的资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购房契约(复印件)或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决定书、成交确认书;继承、赠予、析产公证书(复印件)原土地证(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赠予需提交契税完税证明。

4、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势)。

5、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三、土地承包的原则

一是按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是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是承包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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