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与所有权的特征和权能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2:16:11 416 人看过

留置权的特征为具有物权性、不可分性、从属性。留置权的权能为: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

所有权的特征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所有权具有观念性;所有权具有平等性。

所有权的职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

一、子女出租房屋父母有权卖吗

子女房屋父母无权卖。不经过所有权人授权允许,不能处分他人财产,不然会造成侵犯他人物权的违法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本身具有如下一些特性:

1、完全性。或者称所有权为完全权,所有权是就标的物为一般支配的完全权。

2、整体性。或者称为单一性。所有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能量的总和,而是对标的物有统一支配力,是整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者时间上加以分割。

3、恒久性。所有权有永久性,其存在没有存续期间,不因时效而消灭。

4、弹力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权利,即使所有权的所有已知表征权利均被剥夺,仍潜在地保留其完整性,这种剥夺终止后,所有权当然地重新恢复其圆满状态。

二、哪些是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国家所有权除了具有所有权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寺征:

1)国家所有权由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享有文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最基本的特征。

包任何财产都可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而不受任何限

包括士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渔场等自然资源,包括银行、铁路、航空、公路、港口、海洋运输、邮电通信厂播电台、企业资产等;

还包括军事设施、水库、电站等,也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学事业、体育设施和文化古迹、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等

3)国家可以凭公权力来取得所有权,如通过征收、国有化没收。税收等方式取得所有权。应当指出的是,集体组织所有的

财产和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国家不可以任意取得。

(4)国家所有权是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投资的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的。

三、物业权属包含有哪些

物业权属包含物业所有权。物业所有权一般是指,所有人对其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物业所有权是物业产权中的核心权利,是最完全的权利,是其他物业权利的源泉。物业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业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什么叫做留置权,留置权的主要特征
    一、什么叫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留置权的主要特征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1.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2.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3.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4.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三、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留置权的权利义务有:1.占有权留置权一经成立,留置权人就当然享有继续占有留置物的权利。2.收取权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3.使用权4.偿还请求权留置权人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留置物的所有人要求偿还。5.优先受
    2023-06-02
    494人看过
  • 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1.所有权是在一定的所有制基础上产生并建立起来的,因此所有制的类别和形式决定着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2.所有权随所有制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3.所有权是保护所有制的法律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24-04-20
    381人看过
  • 所有权包括留置权和所有权吗?
    留置权的特征为具有物权性、不可分性、从属性。留置权的权能为: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所有权的特征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所有权具有观念性;所有权具有平等性。所有权的职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一、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1、善意取得制度可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2、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善意取得制度不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4、出质人以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的,不知债务人无权处分动产的,债权人仍可行使留置权。二、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什么情况下转化为贪污罪第一,两者侵犯的
    2023-04-12
    382人看过
  • 地役权与所有权的关系探讨
    罗马法强调所有权的排它性、绝对性,着眼于保护财产静态的归属,注重对客体的占有和支配以及所有者处分的保护,物权的中心在于物的所有而非物的利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何最大限度的使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使用财产成为重要问题。于是人们探讨在不改变物的所有权的情况下转移物的使用权的方式,利用用益物权这种他物权形式满足这一需求。罗马法中的用益物权形态包括役权、永佃权和地上权,役权包括地役权和人役权,其中地役权是古罗马出现的最早的用益物权形式。(一)地役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而产生的权利罗马法中的地役权,最初是从家父权中延伸出来的所有权概念,因而被认为是一种对他人之物权役使的所有权。罗马时期最早产生的役权是耕作地役,各个土地使用者为了耕作的便利和其他需要,对己分割的土地在使用时仍保留未分割前的状态,只是当时尚未形成地役权概念。役权早期曾被视为一种同所有权性质相同的有体物,同所有权的取得条件一样。到了共和国末期,
    2023-06-08
    294人看过
  • 留置权的特征和实现手段探究
    留置权特征:1、留置权具有物权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的实现方式: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2、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如何实现留置权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留置财产折
    2023-07-05
    454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区别以及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的区别同时履行抗辩权与留置权区别主要在于:1.性质不同。留置权属于物权,以物的支配为内容,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一种效力,只能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行使,不能对抗第三人。2.标的物的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能拒绝给付的种类则没有限制。3.发生原因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则是双务合同的当然结果。4.所保护的债权不同。留置权所保护的债权,与留置的标的物具有同一法律关系即可。5.效力不同。6.消灭的原因不同。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留置权的特征有: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
    2023-04-30
    61人看过
  • 所有权与他物权关系的规定
    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他物权是指基于所有权而发生的物权,其与作为自物权的所有权相对应,二者共同构成整个物权体系。他物权的特征: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的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仅在某一方面对标的物进行支配的物权(定限物权)。他物权可以优先于所有权行使,但是他物权的行使不能损害所有权人的利益。他物权人只能按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物权,并按物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利用,当用益物权期限届满或担保物权在债权实现后,他物权人应将标的物返还所有权人。
    2023-06-08
    174人看过
  • 留置权与特殊留置权指什么呢,有哪些相关规定
    留置权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的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特别留置权指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直接规定债权人享有留置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024-05-15
    494人看过
  • 留置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定义,特征是什么?
    一、抵押权定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款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抵押权的特征:1、抵押权是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是就抵押物买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2、抵押权不移转抵押物的占有。3、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4、抵押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留置权定义: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的特征:1、留置权具有从属性。2、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3、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4、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
    2023-04-13
    349人看过
  • 留置权和物上请求权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留置权的占有丧失时,留置权人不能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留置物,也不得于占有被侵夺而丧失时,提起占有之诉。但是当留置权受妨害或有妨害之虞时,得基于本权主张物上请求权。《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08
    131人看过
  •  留置权:法律关系的本质与理解
    该段内容讲述了同一法律关系中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知识。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指的是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例如运输关系。但债务债权双方均为企业的情况下留置动产可以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企业间债务属于商业性质,因此要维护权益可以运用留置等多种形式,但严格限制企业间留置也必须与债权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否则有悖于交易安全迅速的原则。在同一法律关系中,指的是同一债权债务关系。例如:甲帮乙运输一批货物,但乙尚未支付运费,此时甲可以留置这批货物,这意味着占有的动产(留置的货物)与债权(支付运费)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运输关系)。假设之前甲借用了乙的一辆汽车,则不可以针对汽车进行留置,因为这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如果甲乙都是企业,那么之前借的汽车就可以留置了。债务债权双方均为企业的情况下留置动产可以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企业间债务是属于商业性质。商品经济中的企业间交易频繁,要确保交易安全,要运用包括留置在内的多种形式
    2023-09-05
    75人看过
  • 房产证有什么特点所有权证与共有权证的关系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2023-05-29
    67人看过
  • 留置权有什么法律特征,留置权是从属物权吗
    一、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典规定的留置权具有以下几项特征: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二、从属物权1、定义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其服务的物权,与主
    2023-03-18
    129人看过
  • 留置权具有什么特征,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么
    一、留置权具有什么特征留置权具有的特征包括:1.从属性。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依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以受偿。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财产的全部行使留置权,而不是部分。二、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么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
    2023-06-14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抵押权与抵押权留置权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为,先是留置权,然后是登记的抵押权,之后是质押权最后才是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
    • 质权与留置权的权责关系如何划分?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24
      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 留置权与质权在本质、占有质物的条件、实现、请求返还质物的条件、消灭以及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时间等方面存在差异。 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仅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
    • 物权的所有权与限制所有权的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14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 质权、留置权与抵押权的法律性质和特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6
      在民法体系下,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被称为三类独特的担保物权。这些担保物权在担保物的实际控制程度、成立要件和法律关系等多个层面存在差异。以下将从这些角度对担保物权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担保物权的本质属性。抵押权及质押权属于约定型担保物权,须经债权人和担保人双方达成共识方能设立。而留置权属于法定型担保物权,其设立无需双方当事人的合意。 其次,担保物的种类。抵押权的担保物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不动产、
    • 用益物权、质权、抵押权、留置权的关系与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23
      一、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含义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