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宣传与实际不符消费者被忽悠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12:00 330 人看过

看起来有床,有床头柜,床上用品俱全。但到现场一问,实际上只有一副床架。床头柜什么的还要另外算钱。临近年底,买家具的业主渐渐增多,可是家居卖场在频频促销的同时,忽悠客户的事件也常常出现。

A特价床?实际上只有床架

广告上虽然用中文写了床1.8×2米,但广告图片上却是床、床头柜、床上用品俱全。家住闽侯,今年准备买家具的小林,在逛了市区某家具卖场之后表示非常郁闷:报价仅六百多元的特价床,实际上仅卖床架。消费者如果买齐床头柜等物品,至少需要一千多元。

现在市场上一千多元的床并不少见。小林告诉记者,市区这家卖场吸引他冒雨前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六百多元的特价,不料到场才知道原来只是床架。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不只是床,沙发、餐桌等组合式的家具,真正的全套价格与广告上往往不相符:沙发广告上往往是沙发、茶几俱全,而现场导购员则称茶几的价格不包含在内。这样消费者为了买配套的茶几,往往还需要多花三四百元;而二百多元的特价餐桌广告上往往会印上餐椅,到了现场才发现,原来餐椅是单独卖的,价格并不比餐桌便宜。

业内人士表示:不少家具卖场在年末搞活动时,都喜欢用类似这样的伪特价打的只是一部分的价格,却刊登整套家具的图片。消费者在看广告时,一定要注意中文注释。

B五折起?其实全都起了

这里一款5折的家具都没有了吗?没有,都没有。

上周末,家住市中心的黄小姐根据所看到的全场5折起广告,来到位于杨桥中路的祥光家具城,于是发生了前面的一幕。

黄小姐告诉记者,按照她的理解,5折起至少应该有少量的5折商品,然后是六折、七折但黄小姐在现场不仅没有找到一件真正的5折产品,甚至最低折扣还是7.5折,与她的期待相去甚远。记者随后也来到了这家家具城,经过询问导购员和现场走访,发现确实没有一件5折的产品。

5折起没有一件5折商品,算不算欺诈消费者?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郑陈然律师表示,如果确实一件5折商品都不存在,那么可以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广告和消费欺诈的嫌疑。但消费者如果没有买商品,往往也不会因为被忽悠着逛了一次卖场而提起诉讼,因此商家的这种行为,实际上得不到有效制约。

C品牌多?一线没有标准

100多个一线品牌10000余款精品家具。这也是市区一家家具卖场在广告上刊登的内容。可是,冲着品牌二字而去的消费者,恐怕又要失望了。上周六,家住杨桥路的许小姐在这家号称拥有100多个一线品牌的家具卖场走了一个下午,发现其实一个品牌也没有。

而当记者赶到该家具卖场,询问导购员有哪些一线品牌的时候,导购员默然不语。导购员表示,所有的商品已经陈列在现场,无论是品牌还是价格,消费者都可以自选。记者随后在现场查探发现,该卖场确实没有提供更多的品牌宣传,所有商品的保修也是由家具卖场直接提供。

什么是一线品牌?这一点在法律上很难界定,因此也难以认定这是商家的虚假广告。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锋奇告诉记者,由于法律上并不存在一线品牌的概念,很多商家因此可以大钻空子。

维权

遇到被忽悠这种郁闷事,消费者该怎么维权呢?

如果消费者没有买,就没有产生经济损失,当然就无法索赔。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郑陈然律师表示:如果没损害,就没有索赔。如果损害已经产生了,索赔的取证也很难。这就是目前虚假广告泛滥、商家忽悠消费者、卖场乱象频现的症结所在。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苏湖城律师则认为,就算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消费者还是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只是这种投诉只能是一种自觉自发的公益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商家忽悠消费者
    去年5月,刘女士买了台上网本,近日发现电源总是接触不好,因为买了还不到一年,所以刘女士把上网本送到了厂家的维修站。维修人员说,需要换个电源,让刘女士交200元钱。刘女士很奇怪包修期限没过,怎么还得花钱?维修人员告诉她,电源只包修半年,超过6个月就属保修,需要支付维修费。难道保修与包修不一样吗?带着刘女士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介绍,保修与包修区别很大。国家工商管理局制定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新三包规定。三包,是指经营者对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应当承担的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其中的包修,是指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一般为一年),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保修则是指非三包商品在生产者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一定期限内,经营者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质量问题,可以收取零件成本费,但不能收取维修费用的维修服务。通俗地说,如果不是消费者个
    2023-06-07
    123人看过
  • “消准字”与“国药准字”——消费者不能随便被“忽悠”
    2007年7月23日,沈大伯拿着药膏到干窑工商所投诉:7月22日他因为夏季皮炎发作,在天凝镇某大药方要求购买用于治疗的药膏一支,药店导购员向他推荐了某品牌药膏一支,价值14元,并称此药膏是新产品,治疗夏季皮炎的效果比市面上常见的药膏要好很多。因为将信将疑,沈大伯回家后仔细查看了该药膏的说明书,却发现其批准文号是消准字而不是常见的国药准字。消准字一般为消毒产品的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一般为国药准字,消毒产品不得宣传疗效。工商人员陪同沈大伯来到大药房,要求调换给沈大伯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的药膏一支。由于先前购买的药膏尚未拆封使用,药店同意调换价值12元药膏一支,并找还沈大伯2元;工商人员还对导购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023-06-07
    294人看过
  • 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吗,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材料
    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消费者与经经营者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先行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则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受到投诉后会介入与经营者进行沟通解决问题。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资料有包含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同时需要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等。一、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吗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拨打12315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2022-07-23
    88人看过
  • 售卖网课虚假宣传,消费者如何维权?
    长沙学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讲师在公开课中进行虚假宣传,并利用虚假案例、对学员承诺学习收益等行为诱导消费者购课。日前,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决定责令涉事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合计35万余元。消费者遇到经营者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该怎么办呢?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通过直接对话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职责去保护,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其一项重要职能。(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虚假宣传的处罚根据
    2023-05-06
    432人看过
  • 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促销宣传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近年来,购买一处推窗就可以看见大海的海景房,已成为不少内陆城市消费者的时尚追求。记者在江苏省南京市调查了解到,为了赚取开发商的高佣金,一些代理销售公司往往夸大宣传其代理海景房项目的优点,而对其法定手续是否完备、配套设施是否存在不足等问题避而不谈,由此引发许多纠纷。针对此类现象,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若有意购买异地海景房,一定要到现场进行全面考察,避免从众心理和冲动消费。海景房销售问题多南京退休市民张先生向本报江苏记者站反映,3年前他通过专门代理销售山东省龙口市东海度假区海景房的南京某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套海景房。去年收房时,张先生发现,所购的两室一厅住宅,屋内竟没有隔墙,成了一览无余的大通间,原本应埋入墙壁内的电缆管线也全部裸露在外。开发商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及《工程质量验收表》等法定文件,张先生和其他业主就此咨询龙口市住房建设局,得知开发商未向该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023-06-07
    335人看过
  • 八成购房人买楼时被忽悠消费者维权仍处弱势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前虎透露,去年一年,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的关于房屋买卖方面的投诉共计12954件,投诉数量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22%,但从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来看,房地产市场仍然问题较多。王前虎介绍,去年房地产行业整体行情先抑后扬,开始一些开发企业由于资金链紧张,会采取一些促销措施,比如降价、特惠等等。当消费者出手订购或者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流动性增加,房地产市场的资金逐步充裕,有些企业就背信弃义,比如撕毁合同、变相涨价,或者采取捂盘惜售,甚至采取了多算公摊、降低服务质量、降低精装房的一些装饰装修材料的档次。“消费者反映,有的楼盘给你看的样板间没有问题,但拿到钥匙进了自己家就不一样了,漏水的、漏气的、房门、柜门歪歪扭扭,地板不平等众多的质量问题就出来了,此时找开发商解决问题可就难了。”于是矛盾逐渐激化,有的楼盘甚至出现买房人聚众抗议开发商不讲诚信的事件。焦点网
    2023-06-10
    257人看过
  • 网上购物被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关键。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对经营者是否构成欺诈行为进行认定。欺诈的具体表现形式比较多,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构产地、虚构成分、夸大功能等。认定经营者具有欺诈行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者对重要事实作虚假陈述,重要事实包括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或者服务的质量、内容、价格等;二是使消费者不明真相而信赖,造成消费者上当受骗的事实;三是经营者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消费者如果遭遇欺诈,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商家被认定为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款退货,还可以要求商家支付所售货物价款的三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进行赔偿。同时,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留存证据,可以提交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等,上述证据不仅可以作为商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有力证明,也是判断消费者是否因商家误导而进行购买的重要
    2023-05-06
    299人看过
  • 办消费卡莫被“解释权”忽悠
    口头协议让几百元差点打水漂他们让我去续费,如不续费之前交的钱全部冻结。近日家住高新西区的郭女士投诉。去年4月她和朋友一同办理了此张会员卡,一年内共去消费了8次,最近,会所工作人员通知她前去换卡,可当她拿着卡去到这家会所时,却被告知如果不及时充值,卡上剩下的几百元钱将被冻结。办卡时他们并没说必须一年内花完,如果有这个条件我是不会办的。并未在卡片上找到任何规定年限的说明,而会所在郭女士办卡时也没有出具任何协议。随后,郭女士找到会所方,我们的广告传单上写得很清楚,5000元以下的充值有效期为一年。因此,会所方坚持郭女士需再交1000元,才能让郭女士继续使用会员卡。当时是否签订任何协议,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办卡时工作人员肯定已经口头告知过,但由于当时为郭女士办理会员卡的工作人员已经离职,现在已无从考证。最终经过记者协调后,会所方同意退还郭女士卡上的余额。律师提醒:办卡莫被解释权忽悠消费者在办理各种会
    2023-06-07
    61人看过
  • “保健杯”忽悠老年消费者
    安徽省肥西县200多名老年消费者本以为在一场促销活动中能得到实惠,却被促销人员忽悠,买了所谓的保健杯,而被拉进消费陷阱,最后经消协调解,消费者获得了一些赔偿。为此,肥西县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切莫轻易相信一些价廉的高科技保健品。案例回放:203位消费者误购保健杯2008年12月中旬,商贩佘某等6人在安徽省肥西县上派镇租了当地电影院的一块场地,为某品牌的节能锅做宣传。佘某等人宣称只要到现场来的消费者,每人免费赠送4个鸡蛋,另外还免费送出10个价值658元的节能锅。最主要的是,还有一种保健杯大优惠,声称这种杯子绿色环保、采用新技术制作而成,不仅对老年人身体健康有益,还有益长寿,每个标价达968元,不过,只要参加活动,只消花300元就可以买一只,还会得到一只免费赠送的节能锅,而且送锅的同时还附送一张卡,持卡再参加活动还会有惊喜。算起来一两千元的东西只花300元就可买到,一些老年消
    2023-06-07
    433人看过
  • 开发商年期房质量与宣传不符,如何维权?
    购买期房交房时发现与原宣传不一样,首先到规划部门查清是否有变更规划的情况,然后要把初步购房时沙盘显示情况或当初销售人员承诺的相关证据保留好。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包括解除合同、赔付违约金等相关诉讼。售楼小姐如何回答期房交房回答一:您关心是否能按时交房太正常了,不过说实话,我们比您更关心楼盘能不能按期交付。因为您购买的房子是一期工程,后续还会有二期、三期等等,土地都已经拿下来了。而所谓的“一期工程”就是我们的样板间,是要闯市场,打口碑的。所以一期工程都不能按时交付,那谁还敢买我们后面推出的二期、三期,我们这不是砸自己牌子吗?所以关于这个交付时间,您肯定是不用担心的。回答二:关于期房能不能按时交房,最关键的是要看资金能不能到位。而这取决于房子卖出了多少,资金回笼了多少。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已经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况且房子又卖得这么好,所以完全不用担心出现延期交付的问题。回答三:其实您
    2023-07-08
    277人看过
  • 部分IT产品电视直销忽悠消费者
    2007年,由于居高不下的投诉率,手机产品俨然成为电视购物业的耀眼明星。从蜂起的舆情来看,电视购物已招致众多消费者不满,尤其是强化功能宣传的数码、手机等产品,公信力越来越低。事实上,自2005年起,电视购物就已经被划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消费投诉“重灾区”。相关消费投诉中心的统计表明,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一度高达每年2000件以上,平均每天6起。从减肥药、丰胸霜、甩脂机、增高鞋,到手机、电脑、笔记本、数码相机,如今,越来越多的IT产品进入电视购物业。此举将给IT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给IT消费者带来什么?电视购物信任危机凸现早在1992年,电视购物业就已登陆中国,但影响甚微。1996年,舒亦康、帝威斯、百思得等第一代电视购物机构的兴起让众多的电视媒体嗅到了其中的商机。到1998年,电视购物突然呈井喷式发展,遍及28个省市,市场规模达到了26亿元。据统计,当时电视购物的公司不少于560家,销售额
    2023-06-07
    394人看过
  • 一般针对商家虚假宣传,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消费者应当辩识何谓商家“欺诈行为”。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九)利用广播、
    2023-04-13
    99人看过
  • 短斤缺两无考证忽悠消费维权难
    男:春节就要到了,不少人家已经在操办年货,可购买加工、鲜活食品还是得注意短斤缺两的现象,市民汪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汪先生说,当他来到附近的批发市场,看到那一条条肉嫩色白的鳗鲞,很是喜欢。一位商贩一本正经地表示,愿以每斤5元5角的最低价成交。不过,份量要按这条鳗鱼新鲜时分量来计算,汪先生问新鲜时有多少斤,商贩说有59.6斤。由于汪先生对新鲜鳗鱼变成鳗鲞分量换算没有概念,也没再过秤,就花了320元,把它买了下来。第二天,他拿着鳗鲞到菜市场里一秤,只有12斤,汪先生纳闷了。(汪先生关键是它这个重量太离谱了59斤相差了47斤)汪先生指着这清晰可见的59.6斤字样对记者说,现在回想起,当初还真有疑点,没过秤就成交了;这59.6斤的重量,何从而来,想必许多消费者都不会细问的。(汪先生还有许多消费者去买(还要)坑了一个十个百个他们这样经商很不诚实)记者来到这家水产市场,商铺里外挂满了这样的鳗鲞,除了清
    2023-06-07
    292人看过
  • 促销忽悠人赔双没商量
    5月29日,马先生准备买一桶食用油,正巧看到一家超市发放的宣传彩页上,注明5升长丰一级胡麻油搞促销,原价65.8元,震撼价59.9元,他便在该超市买了一桶。可提回家后发现,5升长丰一级胡麻油竟是5升长丰一级调和油。马先生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是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在与该超市协商未果后,他向银川西夏工商分局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调查了解,超市负责人辩称彩页印错,超市已张贴了纠错告示。经工商执法人员查实,该超市是在马先生投诉后才出的纠错告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该超市的行为属于欺诈,赔偿金额为货款的1倍。经调解,该超市给马先生调换成两桶5升长丰一级胡麻油。
    2023-06-07
    34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商家对外宣传产品产地与实际生产地不相符的,消费者该如何维护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法律规定,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者、销售者伪造产品的产地的,有关机关可以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罚款。据此,商家对外宣传产品产地与实际生产地不相符的,应当认为这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双倍返还。 具体可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
    • 开发商宣传与实际完全不符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2
      按照开发商提供的选房平面图上,我所买的东户从电梯到入户门畅通无阻,没有任何障碍,而西户门外则有3道防火门。待交房时发现,实际情况与平面图完全相反,电梯、步梯全部相反,更严重的是我家从出门到电梯,短短几步路要经过三道防火门。
    • 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如何维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
      发现超市标价与实际价格不符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超市给予消费者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 如何维权遭遇不实宣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的规定,解决的途径有五种:(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轻信忽悠,参与现货原操作,被骗如何维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你详细说一下情况,可以联系我详细说明,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