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有什么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02:35 282 人看过

一、什么是仓单

仓单是保管人收到仓储物后给存货人开付的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除作为已收取仓储物的凭证和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仓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或者用于出质。存货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转让仓单始生效力。存货人以仓单出质应当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将仓单交付质权人后,质押权始生效力。

二、仓单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1、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3、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4、储存场所;

5、储存期限;

6、仓储费;

7、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8、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三、仓单有什么作用

仓单,作为仓储保管的凭证,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仓单是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当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经保管人验收后,保管人就向存货人填发仓单。仓单是保管人已经按照仓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的证据。

2、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仓单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订立的仓储合同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签发仓单,就证明了合同的存在。

3、仓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代表仓单上所列货物,谁占有仓单就等于占有该货物,仓单持有人有权要求保管人返还货物,有权处理仓单所列的货物。仓单的转移,也就是仓储物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保管人应该向持有仓单的人返还仓储物。

4、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向保管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出示仓单。保管人一经填发仓单,则持单人对于仓储物的受领,不仅应出示仓单,而且还应缴回仓单。仓单持有人为第三人,而该第三人不出示仓单的,除了能证明其提货身份外,保管人应当拒绝返还仓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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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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