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时,用人单位、职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10:11 58 人看过

为确保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部门在进行时,可以根据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同的单位和人员应从不同方面给予配合协助。有配合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应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说明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以及提供的有关证据情况。如果不是申请主体,对于应对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询问事项如实回答,如实提供各项材料,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应配合安排并应主动告知知情人员情况;对于职工,应如实回答劳动保障部门的询问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对于工会组织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核实情况有关的线索并开导职工如实提供情况;对于医疗机构,应如实、客观地回答与医疗诊断相关的询问,并应向劳动保障部门解释医疗伤病情况;这里的有关部门包括出具有效证据的各相关部门,如在机动车事故中出具证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宣告结论的人民法院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工伤认定应如何申报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
    2023-04-12
    10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职责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改变劳动者工作内容是无效的。工作岗位也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又有用工自主权,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调整员工岗位,企业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调整岗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惩戒劳动者的法律与实务在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开除、除名、辞退、解雇劳动者,对劳动者的日常管理动辄罚款,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职业安定和生活保障,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影响企业和社会的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处理此类因用人单位惩戒劳动者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却常常惊异地发现在法律适用上异常困难,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甚至是规范性文件几乎全部是计划经济实体下对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固定工制订的,适合市场条件下劳动
    2023-07-10
    233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是否要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一、劳动保障部门是否要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1、要建立。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二、劳动监察中用人单位的权利有哪些1、拒绝权: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劳动监察时,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且不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的,用人单位有权拒绝监察;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政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2、申辨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陈述和申辨的权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劳动行政机关应当采纳。3、听证权: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数额较大的罚款的,有
    2023-04-20
    89人看过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多久对案件完成调查
    1、一般60日内完成调查。调查完成时间规定如下:(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2)、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一、怎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到劳动监察去投诉时,首先应记下前去投诉的时间和接待自己的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因为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都是佩戴工作牌,上面有自己的姓名、职务等。(二)前去投诉的事项必须是归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在实际中,有许多案件同时归属于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受理,在处于维权成本的角度考虑,劳动者应采用劳动监察(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三)劳动监察受理案件两年时效期的法律规定:《劳动监察保障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所以劳动者必须要牢记这个时效期两年的规定,很多劳动者的案件都是因为过了这
    2023-03-17
    370人看过
  • 劳动部门如何调查工伤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3.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①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②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③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保守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②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一、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
    2023-03-22
    490人看过
  • 核查用工备案劳动部门今后主动上门
    本报8月7日讯(记者马继玲见习记者王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是否准确?在册职工情况是否属实?今日,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劳动用工备案下发通知,劳动部门将主动上门服务,复核用人单位用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市劳动局工作人员表示,太原市国有、集体、股份制、外资及个体工商户等,只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都应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今后,劳动部门将主动上门,到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包括劳动用工情况是否准确、在册职工情况是否属实等。对在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劳动保障职能部门将责令或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罚,造成劳动者权益损害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2023-06-09
    145人看过
  • 劳动仲裁会去单位进行调查吗?
    一般不会去企业了解调查,而是凭证据裁决。但是,根据规定,有些证据是举证倒置的,就是要求企业提供证据。如企业不能提供证据就视为企业举证不能,裁决结果就不利于企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小单位害怕劳动仲裁吗劳作裁定是指由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作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我国,劳作裁定是劳作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作裁定对公司与职工都有约束力,因而,不存在小单位不害怕劳动仲裁的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
    2023-07-11
    346人看过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的,还能受到查处吗?
    答:违法行为发生后,如果经过很长时间才被发现,就会因为证据难以取得而难以处理。因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条件(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上述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
    2023-06-28
    242人看过
  • 详细解释工伤认定部门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
    首先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可以通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电话询问有关人员、与当事人面谈等方式,对申请材料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作出判断。经书面审核后,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不能支持或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应对申请所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天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申请申请人(受伤劳动者或劳动者所在单位)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受理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认定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
    2023-07-13
    262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工伤需要哪些证据
    一、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二、工伤需要哪些证据1、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表统一样式由劳动保障部制定。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3)
    2023-06-04
    333人看过
  •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如何处
    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理:劳动保障部门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活动和制度。一、派出所执法不公该怎么办派出所执法不公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办?行政复议应该根据以下情况向具体的部门复议,具体为: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023-03-24
    329人看过
  • 员工工伤调查由哪个部门进行?
    一、员工工伤调查由哪个部门进行?职工发生事故,在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果事故不明,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在30日。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之日以及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填写工伤认定表,并将有关材料直接交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然后,由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整理,按正(原件)、副本(复印件)由A4纸装订成册上报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二、工伤鉴定的程序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
    2023-04-28
    63人看过
  • 劳动部门:员工试用期单位要交社保
    2008年,本市社保金最低缴费基数为1735元,内,企业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金。昨日,上海市局局长在线为市民解答社保业务经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市民关于缴金的各类问题。在回答网友提问时,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每人享受的退休金是根据缴纳金额和时间来计算的,每人是不一样的。但是,缴纳金额和时间越多,退休后的养老金也越多。关于本地社保缴费,能否迁往异地时,劳动部门解释,外省市就业、户籍迁往外省市或外省市参保人员离开本市后,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会按规定将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转移至您新的参保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回答居住证人员如何缴纳社保的问题时,劳动部门表示,按本市有关规定,目前持有人才引进居住证主证的境内人员或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无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可参加外劳力综合保险。此外,有网友问,自己能不能缴纳个人补充养老金。劳动部门表示
    2023-06-10
    431人看过
  • 职工发现哪些劳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1)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2)安排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从事国家禁忌劳动的;(3)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劳动或不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4)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8)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9)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职工发现哪些劳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2023-06-08
    142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一般劳动保障部门如何调查工伤的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不能干扰被调查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对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并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
    • 用人单位能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吗,用人单位能否对劳动者进行调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5
      用人单位能不能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答案是肯定的,用人单位是有权对劳动者进行岗位调整的,但这一权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行使。调岗分为用人单位单方调岗和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调岗。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 什么情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部门如何收集社会保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8
      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与企业、再就业服务心和职工本人对帐,审核缴费记录和计算个人缴费年限等信息,为下岗职工免费查询并打印个人帐户对帐单,发放《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 对再就业的(包括从事个体经济)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征收社会保险费,记录个人帐户;对未实现再就业或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开辟个人缴费服务窗口,
    • 劳动保障工伤调查如何调查?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1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3.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