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无效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9:43:56 324 人看过

下列收养关系会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等。

哪些情况收养关系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等。

此外,最高院颁布的相关意见指出,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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