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会怎么样追究责任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当事人在犯罪行为中的作用和犯罪情节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犯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方面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三)主体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四)主观方面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侦查结束后移送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再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刑。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会怎么样追究责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
研究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刑罚的适用问题
324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名成立,被告将会面临怎样的判决?
37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195人看过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352人看过
-
保险诈骗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209人看过
-
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既遂会怎样追究责任
410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什么样的情况下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1符合下列条件的,将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以牟利为目的; 3、犯罪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非法转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
-
哪些情形可以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1法院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12犯本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怎样构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4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通过以下几个要件构成的: (一)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随意买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1、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行为; 2、实施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该罪为情节犯。 (三)主体要件
-
构成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1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