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期间治疗费用是在工伤保险基金里扣除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超出了这些范畴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了。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该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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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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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未开病假条, 还能请事假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4可以请事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不再开病假条,是可以复工的情形,不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员工不复工的只能请事假。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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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在治疗期间的时间是指哪些时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1.停工留薪期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时间。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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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间造成停工的,能否从工伤治疗期间内扣除停工留薪期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3工伤治疗期间造成停工的,属于法定停工留薪期,不和原来应当休息日发生关系,因此,也不能从工伤治疗期间内扣除休息日。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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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期和病假期对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08不对。工伤治疗期不是病假期。工伤职工享受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资照发,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还有支付护理费。病假就不一样了,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治疗期和恢复期是不需要请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