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能够兼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02:35:32 385 人看过

一、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能够兼得吗

工伤与交通事故的赔偿能够兼得。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受工伤,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误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工伤误工费该由肇事方赔偿。对于误工费,受害人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没有固定收入但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有固定收入但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按照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同时赔偿吗

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同时赔偿的。

能够按照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处理,但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是应当扣除侵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赔偿的同等项目的费用。

例如,在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工伤医疗费受害方只能向一方索要,不能重复取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能够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

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能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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