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租赁合同可以不约定租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08:21:19 466 人看过

租赁合同可以不约定租期。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未约定转租协议有可以转租的租赁合同吗?
    承租人在没有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非法转租的行为,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出租合同或者请求法院确认房屋转租合同无效。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未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无效,该条款仅仅赋予了出租人在未经其同意下的对原合同的解除权。在法理上,转租合同的效力不以出租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转租合同的履行问题要受原租赁合同的制约。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转租一定要经过房东吗转租一定要经过房东的同意。根据《民法典》
    2023-06-25
    249人看过
  • 租赁人约定的永久租赁合同有效吗
    永久租赁合同未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无效。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然不得超过二十年。双方签订永久租赁合同有效吗土地永久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
    2023-07-30
    234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租方违约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1、房屋租赁合同租方违约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对违约责任的要求有哪些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
    2023-04-04
    160人看过
  • 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合法吗?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解除,但基于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解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没有强制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由于口头合同举证困难,在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故建议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将权利义务予以确定。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继续使用房屋、交纳租金的,则认为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仍按照原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果双方在合同到
    2023-03-07
    17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对经营事项的约定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一、标准版租房合同样板能直接签吗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在大城市租房工作。承租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直接签房东准备好的标准版的出租屋合同样板的。因为即使是样板,合同里也已经包含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住房具体情况和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的装修情况、租房时长、修缮责任、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合同一旦签订,都会产生同样的法律效力。二、公租房是否可以出租给别人公租房不可以出租给别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
    2023-03-10
    36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哪些人可以当出租人?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市场的经营者,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最活跃的部分,推动融资租赁交易的发展的主导力量。,根据其性质和投资目的不同,出租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1.厂商类出租人即附属于设备制造厂商的出租人。—些机械、电子领域的大工业制造商,为扩大本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增加销售量,通过在本企业内部设租赁部,或者另行设立租赁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专业性融资租赁公司合,专门经营本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融资租赁业务。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厂商类出租人有通用财务公司(GECapital)、国际商业机器信司(IBM)、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er)、西门子信贷公司(Siexmns)等。这类出租人进行融资租赁的目的是运用融资租赁交易所具有的资优势,来提高本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以此增加产品销售,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在进行具体的融资租赁交易安排时,这类出租人经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对租赁租赁设备的保养、维
    2023-06-09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租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一般来说,租赁期间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租赁物的使用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由约定,但是,租赁期间过长并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随着时间的延续,客观情况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特别是租赁价格,可能会大起大落,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也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如果当事人还愿意继续租赁关系,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续订的租赁期
    • 融资租赁的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物的归属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 合同当事人可否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3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目前你们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关系。再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所以,你作为承租人,完全可以随时解除该不定期租赁合同,只需要付你实际上租住这段时间的租金。如果该半月租金是你实际租住所产生的房租,你是要给他的,但
    • 可以解除约定的租赁租金租赁合同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9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可以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由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要具备如下要件:第一,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而未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以履行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第二,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出租人并未即时表示反对。所谓未即时反对,就是指对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虽在租赁期届满以后,出租人也未马上表示反对的。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则使租赁合同期满后仍可转变为不定期租赁。如果出租人并不知道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