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未收到农村土地使用证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08:20:39 241 人看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有异议的,建议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具体地方的办事方法不一样,你提到的“办理了”可能只是提交了申请,交了资料,最终是否办理完毕,是通过了还是没通过还要去相应办理土地登记的机构去咨询。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需要办土地使用证带齐相关证件到地方土地局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由村集体成员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在乡政府规划中,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质才能由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治理耕地土壤流失、污染,有计划地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保护黑土地等优质耕地,并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

非农业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管理,防止破坏耕地耕作层;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应当及时组织恢复种植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如何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问题?
    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宅基地遗产继承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是: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2023-08-15
    224人看过
  • 如何正确赔偿农村土地占用问题
    一、如何正确赔偿农村土地占用问题土地被征收占用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耕地的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来进行计算。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非法占有土地的情形有哪些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
    2023-09-27
    388人看过
  • 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土地问题
    一、农村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土地问题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但要符合以下条件:1.村里有空闲宅基地随着农村建房需求的增加,很多的农村地区都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了,很多的农民朋友申请了很多年都没有申请下来,而且在宅基地没有空缺的时候,是不允许更改耕地用途建房的,所以大家申请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情况。2.申请人为村集体成员且年满18周岁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允许在本村集体内流转,需要是该村户口才能申请。当然,在农村有宅基地,城里也买房的人,只要是该村集体的成员就不用退出。3.申请人满足“一户一宅”要求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4.其他相关条件。二、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必要流程农村宅基地申请流程如下:1.向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2.上报至县级
    2023-10-15
    3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拆迁问题如何咨询
    咨询房屋征收部门,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树木拆迁相关法律问题咨询我们地区树木要拆迁,拆迁哪种树木赔偿的多答:哪种树木赔偿的多,那你那应当具体查看一下你当地的一个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和安置方案,看看哪种苗木的赔偿金额高,如果没有具体标准的,可以参照你们当地的一个征地区片综合价,这个价格中有时会把苗木的种类,然后补偿价格会给你做一个梳理。而综合来讲,你把一般经济作物啊都比较少,像一些名贵的树木,本身市场
    2023-07-03
    245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所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所存在的几点问题在我国建国时间相对较短的历史背景下,许多遗留的土地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导致了权属不明、归属不清的现状。1.由于农村人口结构的变化,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而留在农村的老弱病残群体对土地确权的认知有限,缺乏足够的参与意愿,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确权工作的进度。2.政府部门在土地确权工作中的业务素质不高,导致了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频繁出现错登、漏记等问题,影响了确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3.确权工作机制不明确,责任机制不到位,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在确权工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导和约束,容易产生消极怠工的情绪,影响了确权工作的顺利推进。二、确权工作存在难题1.在确权工作推进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相互交织,给确权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2.土地权属界址不清晰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权属界址是确权工作的前提和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的复杂性,许多土地的权属界址并不清
    2024-07-26
    287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如何解决问题
    一、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如何解决问题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如下解决问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了,如果想要继续承包土地,可以按照规定延期。如果到期并不想继续承包,不办理延期即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二、如何编写一份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如下编写一份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住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2.转让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2023-08-05
    425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哪些事项?如何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
    一、农村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哪些事项?农村土地使用证上面记载了下列事项: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二、如何申请农村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流程如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3.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4.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5.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6.建设完工后,报国
    2023-05-21
    2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证是否用于划拨土地?土地分配不是土地使用证。一般来说,划拨土地是集体土地用于个人用地,但实际上,划拨土地后,这些土地也需要重新申请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而划拨土地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集体土地条件,才能进行土地划拨,否则不能视为有个人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集体土地分割证本集体土地分割证由集体所有人办理。集体土地证分割手续及费用如下:。一是集体土地共有人向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分割转让证。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2(1)集体土地分割土地证登记申请;2集体土地分割土地证申请人身份证明:集体土地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复印件)法人代码证)、集体土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等;(2)国有土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证书复印件(原审核)
    2023-05-02
    496人看过
  • 如何补办2022年农村土地使用证
    (一)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二)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三)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四)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说明农村房屋使用土地证明也叫宅基地证明。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在农村经济下的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农民所有的土地权。享受自己改造建设所有土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依法对所有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及其附属权利开发。宅基地使用权需要严格的实名认证制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平均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标准土地利用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
    2023-07-02
    397人看过
  • 如何界定农村土地使用证四至
    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四至范围一般指所开发的房产等建筑东南西北四周所至的范围,用于跟别的基地、建筑等辨识与区分。《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一、如何办理农村土地使用证?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2、填写申请表:村
    2023-03-31
    2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流程有:1.入户调查;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3.地块指认;4.一轮公示;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9.颁发证书。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三种主要包括了: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土地使用权
    2023-06-12
    34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及土地使用税的处理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虽然各地的土地使用税时间可以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实践中土地使用税征收时间多数是从个人或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当日起开始
    2023-08-07
    10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未到期收回如何补偿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割: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归属承包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
    2024-05-18
    48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用来确定被征收人,该证记载的合法土地使用人可享有被征收人的权利。一、修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新居拆迁怎么办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
    2023-04-04
    3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如何办理农村房子土地使用权证: 1、向村委申请,村委审核同意,进行公示; 2、到镇办建设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手续; 3、到国土所申请,填写文书; 4、经镇办审核; 5、国土所整理材料上报市局; 6、市局上报政府批复;
    •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使用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证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只能走出让.就是先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以,然后再缴纳出让金后,将土地使用权转到你的名下.出让的征地补偿都需要公告,需要村里出具意见,你是不可能抛开他们办理相关手续的.你所说的村大队替你办理我想应该是走联营的形式,但现在也行不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只针对集体...。
    • 农村家里的菜地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您家的菜地属于农村自留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您还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您应尽快办理确权手续。 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必须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由于该菜地后建成了供销社,但没有办理土
    • 离婚中农村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对离婚中农村土地承包权如何处理规定,代耕是基于亲戚、朋友、邻居等相互信任关系,承包方短时间地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为耕种的行为,无需签订书面合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迫于生存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短时间内又不能自行耕种承包土地的,可考虑由另一方代为耕种。代为耕种方在扣除应交纳的承包税金、劳动投入等费用后,按当地当年(或季节)土地平均产量付给对方应得的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