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事实有哪些种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9 21:24:45 307 人看过

一、劳动法律事实有哪些种类

劳动法律事实的分类:劳动法律行为(例如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争议仲裁行为;以及劳动司法行为。

二、如何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格;

2.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有报酬服务,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3.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的工作运作;

4.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工作证等相关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关系需要缴纳社保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就要交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及时为劳动者申请社保登记,在登记之后每月及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保障其社保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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