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大不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6:22:52 387 人看过

首先,我们来看看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标准依据。

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征收补偿要参照国有土地执行,集体土地上并没有独立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更多的是依靠地方政策规定。

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相关条例表明:集体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区位区分为几类地,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上述规定的具体操作是:被征收人如果要找补偿标准,首先要找省级制定的补偿标准,然后再细化到市、区等,从而能得出自己所在地的硬性的补偿标准。依据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补偿是不是偏低,是最为公平的。

其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决定作出之日作为评估时点,按照当时类似当地类似商品房的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作为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和鉴定。

实践中,大多被征收人在拿到评估报告的时候不知道该做什么。其实如果对评估报告不服,也要积极运用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即要积极的提起复核或要求重新鉴定。但是,这两项权利在实践中被征收人运用得很少,救济渠道也并不通畅,被征收人因此丧失的利益也是巨大的。

一、对比邻居的补偿价格

其实,补偿价格高还是低,比较简单的一个参考标准就是看看你周围邻居补偿了多少钱。因为邻居与自己的房屋都在一个区域,大致也属于同种类的房屋补偿。周围邻居补偿费用的均价差不多就是该次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了。

如果你的补偿价格,过分低于你邻居的补偿价位,那么你的征收补偿费用就是属于不合理的补偿了,你需要及时采取维权救济措施。

当然了,对比邻居的补偿价格只是个比较笼统的做法。征收拆迁中不乏存在个别情形和特殊情况,且具体的问题也还需具体的分析。所以,要知道精确一些的补偿标准,还得依据法律规定来区分

在依据上述办法比照之后,如果补偿确实过低,属于不合理区间,那么可以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拿到合理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划拨与集体土地划拨的差异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3、
    2023-07-17
    176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或实现国有集体土地同价同权
    土地管理法修改有望实现国有集体土地同价同权《土地管理法》修改将参照《征收条例》,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强拆”的事,还没完。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该通知明确要求,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征收条例》)的精神执行。但是,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农村怎么办?《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法律的废旧立新,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农村拆迁维权依旧难2010年10月3
    2023-06-05
    397人看过
  •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后应依法出让
    来源:东方法眼作者:2009.06.18【案情】苏北某村办企业位于某县城郊区,其土地性质原为集体用地,年初该村办企业所属区域被划入县城总体规划区内,企业厂房被依法拆迁,该土地被依法转为国有土地。村委会认为,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原本属于本村委会集体所有,现在虽转为国有土地,村委会仍有优先使用权。于是以村委会名义申请建造一栋大型商业住宅楼,土地部门未采取公开出让方式,直接将《土地使用证》颁发给了该村委会。其他开发商认为该出让损害了自己的公平竞争权,于是将土地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该《土地使用证》。【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村委会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是原该宗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可直接申请将该集体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并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二种意见认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其土地性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土地出让应以法定程序进行,即应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国土局出让土地程序违法,其颁发的《
    2023-06-05
    49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具体有哪些,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集体土地具体包括哪些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集体土地的法律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
    2023-02-19
    130人看过
  • 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是否相同?
    不一样。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给别人吗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给别人。但是过户的对象需受到以下条件的限制:1、相对人户口必须在本村。2、相对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否则即使双方达成移转物权的合意也不可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最常见的土地形式。一般来说房屋都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上的,是可以依法转让、继承、抵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
    2023-07-17
    51人看过
  •  集体土地侵占的法律法规
    这段内容讲述了任何个人如果侵占集体土地,都将被要求归还其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自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会被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将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同时,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进行行政处分。如果构成犯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任何个人如果侵占集体土地,都将被要求归还其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私自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侵 占 集 体 土 地 的 法 律 责 任侵占集体土地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利用和
    2023-09-05
    90人看过
  • 国有土地包括那些土地?集体土地包括那些土地?
    国有土地的包括:1、城市市区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用、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在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包括:1、村农民集体2、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3、乡(镇)农民集体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如何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要变为国有的话,那么一般是通过国家征收才可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而土地征收,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逐级上报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组织实施的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而具体的变更环节有两个,即一是批准征收,二是组织实施征收,第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第二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国有土地证与集体土地证有什么区别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成员[1],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023-07-01
    460人看过
  • 法律规定集体土地流转要不要全部同意
    一、集体土地流转要不要全部同意?集体土地流转不要全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
    2023-02-19
    269人看过
  • 怎么把集体土地改成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改成国有土地无法自己实现。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把集体土地使用权改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1、所在的农民集体整体因村改居转为城镇户口。2、原有的集体土地全部被征用为国有土地。一般集体土地证转为国有土地证的程序是:集体土地征地为国有,补办出让手续,就可以转让了。但国有土地补办出让,涉及很多很严肃的政策,如果是房地产用地,还要进入市场公开招拍挂,其他用途的可以直接补办出让手续。一、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有以下几种:(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
    2023-02-23
    395人看过
  • 专家建议:集体与国有土地应"同地、同权、同价"
    “在符合土地规划的前提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应‘同地、同权、同价’。”2月3日,在由天则经济研究所和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土地管理法》修法建议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如是表示。据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近日已上交到国务院法制办。蔡继明表示,土地制度的安排应有助于城市化进程,“同地、同权、同价”能够保护农民的利益,能够加快推进城市化。郑州大学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沈开举在研讨会上也提出,要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他在《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若干建议》中提到,无论是城市规划区内,还是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都可以入市交易。他说,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国家才可以通过权力的行使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且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只有一条“通道”,即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所有者既不具备购买国有土地的权利,
    2023-06-05
    31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1、集体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2、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
    2023-04-16
    258人看过
  • 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具体有哪些?
    一、土地法律法规大全具体有哪些?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农村土地承包法》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7、《退耕还林条例》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9、《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10、《自然保护区土地管理办法》11、《土地登记办法》12、《土地调查条例》1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1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8、《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20、《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二、我国土地使用原则是什么?(一)土地公有原则。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土地管理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二)合理利用和保护
    2023-06-03
    343人看过
  • 房屋拆迁国有出让土地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一、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信赖保护原则是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具有一定可预见性的行为、承诺、规则、惯例、状态等,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而确需变更或撤销的,在相对人无过错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给予补偿。《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
    2023-03-10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法规,集体土地使用权所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08
      集体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可以转让给集体成员,但仅限于农业;连续两年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公共利益需要确实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可以依法收回。
    • 国有土地能不能与集体土地置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划拨方式获取的国有土地应该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以与政府协商进行土地间的等面积置换,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对国有土地不具有处分权,处分权就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国有
    • 集体土地和租赁合同有没有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展开全部1.。但他们一般签定的是“”合同,与《土地法》不冲突。但是合同还是无效的,因为他没有审批手续(要到国务院),没取得土地使用证明,擅自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触犯了《土地法》的使用规定。2.当然犯法。3.处理意见,算了。全国都如此,个人没这个力量。4.土地局(省级)。
    • 集体土地房屋分割有法律依据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
      集体财产分割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离婚协议写上可以的,也受立法保护的,但不能买卖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