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2:10:25 436 人看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劳动局等部门制定的《蚌埠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人民政府

二○○○年十一月七日

蚌埠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

(市劳动局教委人事局计委经贸委工商局二○○○年十一月)

为缓解我市新增青年劳动者就业压力,调节劳动力供需矛盾,提高青年劳动者科学文化和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就业能力,在我市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识的通知》(皖政办[1999]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劳动制度。主要任务是:将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并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组织起来,在就业前参加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进入劳动力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实现就业。

二、培训方法

(一)劳动预备制培训专业设置和学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设置相应专业。所设专业按照原劳动部制定的《工种分类目录》和《劳动预备制度培训基本要求(试行)》确定学制。初中毕业生参加初级、中级技能培训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参加非技术工种培训期限为1年。高中毕业生参加中级、高级技能培训期限分别为1年和2年。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主要以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学习为主,兼顾必要的文化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创业能力培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设职业道德、职业指导、劳动法律知识课程,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法律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培训形式可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学分制与学时制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在教学方法上重点安排好学生的技能实习,理论与实习课时比例原则上按1:1安排。

(三)职业资格认定。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由培训机构组织理论专业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对学生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及相关知识等进行综合评定,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劳动部门发给《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证》。其中参加技术工种培训的,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由市劳动部门对我市新生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和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预测分析。确定专业需求人数,制定专业设置计划,指导有关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培训机构设置相应的专业。

(二)确定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任务,面向社会,公开竞标,通过申报、评估等程序,认定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较强,教学正规的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在劳动部门统筹安排下承担相应的职业培训任务。

(三)招生报名。劳动预备制培训招生工作要与每年中专、技校、职高招生工作结合进行,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城乡青年持户口本、毕业证到承担劳动预备制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报名,按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免试入学。亦可根据企业用工需要,适时组织招生培训,为企业培训急需人才。

市、县(区)职业介绍机构及乡镇劳动服务站,要开设专门窗口,发布定点培训机构招生广告,指导和组织求职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四、政策措施

(一)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凡符合条件的城乡青年,就业前必须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就业。凡符合条件而不参加培训的,视为无就业需求。《劳动预备制培训合格证》、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均为有效就业凭证。未取得相应证书者,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介绍求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从事相关岗位就业。

(二)实行用工登记制度。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登记,并通过劳动力市场择优录用。

(三)经过培训取得证书的劳动预备制人员,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建档立卡,纳入劳动力资源信息网络,并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对到外地或乡镇企业就业的可提供档案代管、社会保险服务等。

(四)参加一年以上职业培训者,在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时,同等条件的优先录取;对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学员,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可取得技工学校学历,还可报考高等职业学校。

(五)特困职工、双下岗职工等确属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参加培训的,培训单位应酌情减免或缓收培训费用;对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以及在用人单位实习者,可给予一定的补助,学习成绩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

(六)培训经费由受培训的个人或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定向培训,其培训经费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受训人员可按低于技工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根据职业教育法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1999]58号文件精神,可从市财政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建立劳动预备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蚌埠市实施劳动预备制度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劳动、教育、人事、计划、经贸、财政、物价、工商、地税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负责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实施劳动预备制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进行宣传发动,动员适合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

(三)劳动、教育、人事、计划、经贸、工商行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劳动部门负责加强劳动用工监察,清理整顿劳动关系;人事、工商部门按照规定严格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对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宣传实施劳动预备制有关政策,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劳动预备制度对象实施职业教育,共同推进劳动预备制在我市的全面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预备制度相关文章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目前,我区相当多的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从2003年起,在全区城乡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新生劳动力进行就业前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后再进入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素质。调节劳动力供求,缓解就业压力。要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力量对城乡新生劳动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1—3年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使其在取得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
    2023-04-22
    93人看过
  • 厦门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意见
    为提高新生劳动力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促进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适应特区二次创业的需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劳动预备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决定在我市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有关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的规定,按照培训为就业服务、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从提高青年劳动者全面素质和就业能力出发,把加强新生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同对劳动力资源进行有效调节结合起来,建立以职业培训为主导,以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就业服务为基础的劳动预备制度,以促进劳动者素质的全面提高,减缓就业压力,为顺利实施再就业工程创造有利条件,促进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参加对象:本市城镇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并有就业愿望的青年;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并准备向非农产转移或进城务工的青年(简称劳
    2023-04-22
    361人看过
  • 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发文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日期:2005-12-8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财政厅黔府法函〔2005〕54号关于印发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贯彻实施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4]3号)等文件要求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04年至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11号)关于完善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5年年底前要制定我省实施《行政许可
    2023-04-24
    71人看过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江西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劳动厅、省教委、省人事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工商局关于《江西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江西省劳动预备制度实施方案(省劳动厅省教委省人事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工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为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劳动者素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0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落实科教兴赣战略,提高青年劳动者全面素质和就业能力,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实现新生劳动力培训与对劳动力资源有效调节相结合,建立以
    2023-06-09
    35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哈密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哈密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经2004年哈密市第三次政府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八月十一日哈密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公众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监督作用,维护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规划水平,加强规划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密市城市规划区。第三条凡在哈密市规划区内的各项规划设计及各项建设工程、住宅小区、大型工业项目等均须进行规划公示,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第四条公示内容1、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或调整结果。公示内容为上述规划的全套图纸(1:5000—1:25000)说明书与简介(简介应说明主要设计依据、立意、规划特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2、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工程、市民关注的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公示内容为上述选址
    2023-06-10
    455人看过
  • 关于印发《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江西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方案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机构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省劳动保障厅成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由张勇厅长任组长,刘奇兰、刘金炎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金炎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劳动工资处付任根、办公室何仁缘、法制(劳动争议仲裁)处万庆华、劳动保障监察处段明其担任,厅有关处(室
    2023-06-10
    391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印发《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试点单位:为了控制矿山粉尘危害,推动矿山粉尘治理工作,逐步减少矿山尘肺病的发生,保护矿山职工的健康,参照国外的普遍做法和我国先后两次在90个矿山企业进行的矿山呼吸性粉尘监测试点经验,依据《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以及《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39—92)和《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岩尘接触浓度管理标准》(LD40—92),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和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提出修改意见。为了保证这次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已委托劳动部劳动保护研究所、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职业医学研究所和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承担这次矿山呼吸性粉尘危害程度分级的技术指
    2023-06-09
    86人看过
  •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一日佳木斯市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真正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根据省交通厅《黑龙江省通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和省公路局《黑龙江省农村公路通达工程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现状,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实施市交通局为全市通村公路建设的主管部门,市通县乡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市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技术政策制定、委托设计、设计审核、程序管理、办法制定、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县(市)、区政府为各县(市)、区通村公路建设的建设主体,县(市)、区交通局为建设单位具体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二、建设标准按照交通部提出的要求,通村公路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原则,合理掌握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优化建设方案,降低工程造价
    2023-06-08
    419人看过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贸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商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遏制商贸流通领域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增强广大商贸流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商务部决定在全国商贸流通领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现将《商贸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方案及相关信息请于2010年12月27日前报送商务部商贸服务司,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商贸服务司联系。商务部办公厅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八日商贸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全国知识产权保
    2023-06-07
    115人看过
  •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行政处罚中实行两告知一签字制度规定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蚌埠市人民政府文号:蚌政〔2006〕102号发布日期:2006-8-14执行日期:2006-8-1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关于在行政处罚中实行两告知一签字制度的规定》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八月十四日关于在行政处罚中实行两告知一签字制度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效能,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等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两告知一签字,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给予企事业单位行政处罚之前,履行规定的宣传、告知义务,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制度。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事业单位,是指住所位于本行政区域(不包括三县)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
    2023-06-06
    67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2006年6月1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解决成都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公共住房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公共住房制度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履行社会公共职能,解决城市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家庭居住问题的相关法规、政策及措施的总和。(一)指导思想:通过政府援助和市场供给相结合的住房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公共住房体系,满足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二)实现目标:建立健全公共住房制度的运行与支持体系。通过援助低收入与最低收入家
    2023-04-22
    447人看过
  •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实施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就地安置,是指在原拆迁区域范围内的安置。本规定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原拆迁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且安置区域较拆迁区域不低于二个区域类别的安置。本规定所称异地安置,是指在本条就地、就近以外区域的安置。本规定所称的双低户被拆迁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拆迁合同签定时持有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市
    2023-06-08
    36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省就业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全省就业质量,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两个转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2011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这一旗帜,努力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就业工作实现两个转变(就业导向由灵活型、数量型就业向稳定型、素质型就业转变;就业重点由扶持就业向鼓励创业转变),以提素质、促创业、优环境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就业质量。通过开展就业质量年活动,使全省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创业人员不断增加,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具
    2023-06-05
    414人看过
  • 印发市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五年四月十二日市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环卫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城区环境质量和保洁效率,根据省文明委《全面推进环卫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环卫行业改革的工作意见》(建城[2003]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改革目标坚持“作业市场化、运营企业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的原则,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管理与作业分离的体制,改革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不断提高环卫作业和行业管理水平。二、改革内容(一)改革现行管理体制1.职责任务实行清扫保洁与垃圾清运分离。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人力收集、小街小巷和旱厕管理等工作由各区负责。垃圾转运、水冲公厕管理等工作由市环卫处负责。原郊区环卫所承担的工
    2023-06-10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预备制度是根据国家规定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来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并在国家政策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 更多>

    #劳动预备制度
    相关咨询
    • 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
    • 劳动预备制度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劳动预备制度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而建立和推行的一项新型培训就业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1999年起,在全国城镇普遍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
    • 蚌埠市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
    • 关于劳动法的病假制度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6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
    • 小学职务犯罪预防制度的开发与实施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根本保证。为做好此项工作,我校不断结合实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把人管人,逐步转为制度管人,使全体教职员工明确纪律,自觉以政策规定作为对照检查自己的镜子,以规章制度作为规范自己行为的准则。 (一)建立和完善财政权、人事权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内审制度。在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和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