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事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22:01:28 346 人看过

1、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①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

②社会保险(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苏州大市以外地区转入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

2、缴费年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参保员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按退休上年度园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应补足的年限以及当年度医疗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一次性补缴医疗统筹基金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3、从办妥医疗待遇审批的次月起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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