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出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讼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
(1)一般以合同的当事人为诉讼主体。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承包人、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如不追加承包人、转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诉讼当事人,须有两个前提:其一、实际施工人对承包人、转包人、非法分包人的债权明确并已到履行期限;其二、发包人尚欠承包人、转包人、非法分包人工程价款,并已到履行期限,无抗辩事由。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中实际干活的人,包括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借名协议里面实际干活的人,最多延伸到包工头。
(2)对于法人的分支机构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分支机构系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该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合法的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没有营业执照的,应以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作为诉讼主体。
(3)建设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挂靠等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应以出借人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共同承包、联合承包的,应以共同承包人、联合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
(4)建设单位因分包合同起诉的,应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为共同被告。建设单位因转包产生的纠纷起诉的,以转包人和接受转包人为共同被告。
(5)以筹建单位或临时机构的名义发包工程的,产生纠纷后如该单位已经批准成立,应以该成立单位为诉讼主体;如该临设机构未正式成立或已被撤销,则以其设立单位或撤销单位为诉讼主体。
(6)个体建筑队承揽工程的,以工商登记的户主或业主为诉讼主体;个人合伙承揽工程的,应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登记为合伙企业的,以该合伙企业为诉讼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建筑队承揽工程的,该建筑队未经工商登记依法设立的,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诉讼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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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当事人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11、为劳动争议的一方。 2、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人的名义参加到仲裁程序中的,如仲裁代理人等都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指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是劳动权益纠纷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权利享有者和义务承担者。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支持劳动者仲裁的工会等,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4、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约束。劳动争议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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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劳动争议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不能立即起诉的案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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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的追加当事人的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30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劳动仲裁遗漏的当事人作为案件当事人,共同判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与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追加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共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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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能否追加当事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5能。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漏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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