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什么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3-31 04:06:31 178 人看过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最新解释

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的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行政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不明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前款事实作出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审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第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第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第九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十条最高人民法院以前颁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次最高人民法院对工伤认定的最新解释,解决了社会上热议的一些问题。厘清了对于劳动者因劳动派遣或两个工作单位以上的工伤赔偿责任。对于因公外出受伤和上下班途中受伤鉴定工伤有了详细的解释。有效解决劳资双方在工伤赔偿的纠纷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上班途中工伤怎么办
    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以及《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主要针对上下班途中的情形进行确定。员工上班途中工伤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一、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上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受伤员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上班途
    2023-06-05
    26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要根据法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劳动部门会进行专业鉴定,只要提出申请即可鉴定,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上诉。劳动者无法自行申请,单位又拒绝申请的,可将单位告上法庭。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以下是有关分析:一、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2023-05-22
    276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上下班有一个时间区域,按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计算,时间是从离开家门起算上班时间,在上下班途的必经线路上发生中受到不是本人主要责任或者没有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等等所有交通事故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如果是本人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为是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作为某单位职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可表述为:身为某工作单位的职工;于上下班途中;在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受到伤害;对于本人在前述事故中受伤的情况,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
    2023-07-01
    313人看过
  • "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探讨
    交通事故认定书
    下班途中摔倒不一定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只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员工不慎摔倒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方可认定为工伤。工地上班摔倒骨折算工伤么上班摔倒要经过工伤鉴定后才能确定是否算工伤。如果上班摔倒骨折满足以下认定的条件,就是工伤。否则不是: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里,由于工作原因出了事故受伤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里,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4、有职业病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2023-07-14
    16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有哪些情形
    一、工伤认定在上下班途中有哪些情形工伤的“上下班途中”认定情形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
    2023-12-16
    131人看过
  • 工伤上下班时间一般为多少,工伤上下班途中怎么认定
    工伤上下班时间的一般规定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与住所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工作所需要的活动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工伤上下班途中的认定包括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工伤上下班时间一般为多少工伤上下班时间的一般规定: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
    2022-08-05
    108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什么要素
    一、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什么要素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以下要素: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2、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有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
    2024-01-19
    408人看过
  • 上下班路上算工作时间吗,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
    上下班路上是不算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就是指定上下班时间之间的那段时间,但是在路上受伤的有可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算。一、上下班路上算工作时间吗上下班路上不算工作时间。但新劳动法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正常工作每日不超过8小时,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因此每日合计不超过11个小时。二、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是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04
    20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流程:上下班途中受伤怎样认定
    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如何认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2023-07-05
    374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方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改革
    《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职业病的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可以在公司入驻的地方做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
    2023-07-06
    15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
    上下班交通事故算工伤,前提是本人不是主要责任。在上下班发生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者之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临时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临时工在下班路上发生车祸,如果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
    2023-07-13
    69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几个细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个认定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政策至今经历了多次沿革,我要社保网特别以论坛实例来提示几个需要注意的细节技巧。问题实例:公司一个同事在下班回家的时候不小心给车蹭到脚了,不严重,休息了几天,这样可以算作是工伤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1、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两大要素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时,要注意的是,在这类工伤认定中有两个要素:①交通事故;②非本人主要责任。很明显,如果他提供不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则无法认定责任,也不属于交通事故,则无法据此认定工伤。提示: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报警并保留好现场取证,这样便于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进一步申请工伤鉴定。2、上下班途中合理性把握四大关键点关于上
    2023-06-10
    451人看过
  • 四个条件决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需满足如下条件:(1)时间要素,即上下班途中;(2)空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之路;(3)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4)非职工本人主要责任。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何种条件呢?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条件是: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2023-07-08
    109人看过
  • 上班路上脚扭伤了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
    一、上班路上脚扭伤了算不算工伤上班路上脚扭伤了不算工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上下班途中工伤怎么认定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合理路线上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上下班途中
    2023-06-26
    3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上是什么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职工遭受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合理时间; 2、合理路线; 3、本人不负主要责任。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2024最新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4-09-24
      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赔偿如下: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的工资; 7、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30
      关于上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
    • 什么情况下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工伤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1
      1、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上下班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或者去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的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
    • 上下班途中突发工伤如何认定,工伤认定标准,上下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4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