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位权行使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8:54:48 431 人看过

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

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一、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异同点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不同点:

1、目的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诉讼地位不同。

4、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不同。

相同点:

1、法律制度: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

2、作用:保全债权。

3、行使方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4、以谁的名义起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5、行使范围相同。

6、费用的负担相同。

7、原告相同:债权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2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行使主体是谁,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二、如何行使代位权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2023-04-05
    269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的相关内容
    一、保险代位权的相关内容再保险条件下,再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是从原保险人那里受让的,因此,如果由再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第三者也同样能够对再保险人行使上述种种有效的抗辩。从第三人的角度而言,代位求偿权使其依据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由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付而免除了造成保险损失的第三人的民事责任,实际上使第三人借助他人的保险合同而获得不当得利。因此在行使代位求偿权时,第三人不能以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已经或将要赔偿的损失,而抗辩原被保险人向其提出索赔的请求权。另一方面,第三人也不能在保险人已经支付了保险赔付后,以被保险人没有遭受实际损失为由,抗辩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权利。但是,代位求偿权作为债权请求权,第三人可以就代位取得的实体权利本身的合法性进行抗辩,进而抗辩代位求偿权所取得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此无论是原保险人基于再保险人的委托统一行使代位权,还是例外情形下由再保险人行使其代位
    2023-04-14
    464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的范围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在于使其债权得以实现,因此,其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也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例如,乙应向甲偿还10万元借款,而丙欠乙20万元借款,如果由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其债权10万元为限。即只能向丙主张10万元的债权。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如下:1、债权人必须合法确定债务人的债务;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已经陷入履行延迟。债权人对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到期,才能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
    2023-06-22
    302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的内容
    一、股东代位诉讼概念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最早于1843年由英国人在衡平法院首创,英国最初的股东代表诉讼只是针对董事会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其实体法的基础在于董事和各股东之间存在信托关系,因此股东可依据自己的权利令董事履行所负之义务,这也意味着该股东代表了其他全体股东起诉,这便成了代表诉讼(Representativesit)我们认为公司股东的代位诉讼是一种基于契约关系而产生了利益分担体系。股东之间在获得相同公司的股权之后就将其利益通过对其他股东人身信任关系托付给其他股东代为维护,每一个股东都想有这样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同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的契约集团。然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不协调直接导致了,出于控制地位的公司大股东通过损害中小
    2023-06-09
    265人看过
  • 行使撤销权的内容
    一、行使撤销权的内容(一)撤销权是指因借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超低价转让其财产,对商业银行(贷款人)造成损害的,商业银行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人的行为。借款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银行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商业银行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人的行为。应当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需要通过诉讼确认借款人的侵权或违约行为无效;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自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借款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二)《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023-05-03
    304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需具备法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范围
    一、代位权的行使需具备法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需具备法律要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
    2023-05-03
    146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所取得的财产的分配,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一、行使代位权所取得的财产的分配当事人行使代位权后分配财产的方式是:如果法院认可债权人的代位权,则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来分配财产。债权人可以获得其债权限额内的财产,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则分配给债务人,不能分配给债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2023-05-03
    262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权和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1、合同中的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如何行使债务人迟延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债务人债权,除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以外,代位权的范围限于债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债务人迟延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仅限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是指债权、劳动报酬、抚恤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债权以及基于扶养关系的其他权利,支持与继承如果法院审理后确定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成立,次债务人应履行对债权人的还款义务,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与次级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应予以消除。什么是合同解除权以及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2023-05-07
    394人看过
  •  代位权权利的行使方法
    当债权人采取代位权行动时,他们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通常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不过,如果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代位权,且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来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时的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务。当债权人采取代位权行动时,他们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通常需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不过,如果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代位权,且次债务人同意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来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时的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务。 代 位 权 范 围 有 哪 些 限 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同时,根据第五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
    2023-09-24
    292人看过
  • 土地使权出让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内容?
    出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出让和受让的当事人双方;(二)出让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和面积;(三)出让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四)出让年限;(五)出让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六)拆除出让地块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责任、费用承担和完成期限;(七)与出让地块相关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和费用承担的责任;(八)出让地块的交付期限;(九)项目建设的开工和完成期限;(十)当事人双方在出让年限届满时的权利和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三)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让合同应当附有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的出让地块的各项规划要求和附图。出让合同应当参照使用标准格式。出让合同的标准格式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制订。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1、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
    2023-06-23
    139人看过
  • 共同债权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共同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共同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行使代位权证据需要哪些(一)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
    2023-03-02
    313人看过
  • 合同中不得行使抵销权的内容有哪些
    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一、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债权债务抵消的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另外,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法定抵销的条件主要有哪些法定抵消的条件包括:债务到期、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到期债务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债务标的物种类或品质不相同的,不可抵消债务。三、处理债权人如何免除债务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1、免
    2023-03-19
    317人看过
  • 物上代位性的内容
    汽车消费贷款
    1、保险金请求权之物上代位。对于保险金之物上代位,也应当包括保险金在内。对于因抵押物的灭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赔偿利益者,我国民法承认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在抵押权设定之时,于物上代位之请求权上,当然取得了法定抵押权。根据这种法定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其主张权利,从而优先受偿。当然,我国法律规定保险金为抵押权效力所及,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设计的,尤其是为了切实维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益、防范金融风险而设置的。因为,保险金并非抵押物之代位物,保险金是由于保险合同而产生、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应得利益,并非为抵押物灭失所产生的利益,2、抵押权人基于抵押权本身受侵害致抵押物灭失而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押权为担保物权,当抵押权受侵害致抵押灭失时,无论侵害人为抵押物所有权人或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均可以对其行使侵权行为赔偿请求权。一般的侵权行为成立要件为:一是加害人的过错;二是有损
    2023-08-10
    202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代位执行程序要点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为保全其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即申请执行人代位执行权只能对第三人享有,而不能针对第三人的债务人。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是什么意思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
    2023-07-18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的代位权是怎样的, 如何行使代位权, 怎么行使代位权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怎么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
    • 行使代位追偿权的内容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 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三
    • 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后果的后果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9
      行使代位权会的后果: 1、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由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2、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
    • 合伙企业中代位行使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3
      所谓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指的是在合伙人发生某种情况,不能或不便于直接行使该权利,又不便于退伙或转让出资份额的情况下,由与合伙人有一定关连的人,如法定代理人、亲朋好友、债权人等代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行使应由合伙人行使的有关权利,如参与企业经营或事务执行,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企业分配给合伙人的经营收益等。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权利与代理合伙人从事某种行为不同,代理行为是他人代替合伙人在企业
    • 如何理解代位权的合同行使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合同代位权行使的内容如下: 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 2.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诉讼方式和径行方式两种。 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