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未完成的项目,但公司出现解散的情形时,可以进行解散清算,公司要成立清算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怎么成立公司清算组
1、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清算组的组成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公司如何处理未完成的项目以便进行清算
451人看过
-
项目没完,公司能不能注销
391人看过
-
2023公司解散清算赔偿项目有哪些
303人看过
-
公司解散债务清算项目有哪几种
64人看过
-
多久能够完成小型公司的清算
115人看过
-
公司在未清算状态下,能否成功注销?
312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未完成拆迁建设补偿安置的项目,能否转让?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15可以转让。但 1)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 2)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3)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条例》第十九条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2022年公司解散的清算项目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31、清算费用。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公司解散清算中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参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而应获得的报酬。包括标准工资、奖励工资、津贴和其他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应为职工缴纳的各种保险费,包括职工养老、疾病、死亡、伤残、生育、失业等特殊情况下的社会保险费用
-
项目没完成要去仲裁项目没完成公司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如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如何处理未完成建筑项目?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6为解决烂尾楼问题,我们提供了多种应对策略,这些策略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差异采取相应的实施方案。以下,我将详细介绍几种解决烂尾楼问题的可行方式: 1. 协商解决:作为购房者,您有权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商讨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例如要求开发商继续施工或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 2. 寻找新的开发商:如果原开发商无力完成工程,您可以积极寻找其他实力雄厚的开发商来接管尚未完工的建设工作。 3. 自行施工或
-
公司能否因员工未休完年假而清零?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10针对员工年假未休完即被公司强制清零的现象,需要根据年假的性质来决定其合法性。如果是法定年假,员工应该享有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清零未休的年假。如果是员工自愿放弃的福利年假,处理方式相对宽松,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协商决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法规,如果员工本年度仍有尚未休完的年假,用人单位应该保障员工享有年休假权利,并且该时期内员工所享有的工资待遇应等同于正常工作日的薪酬水平。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