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7:22:55 413 人看过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关,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联合把关,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律法规或选址布局不合理又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在立项前予以淘汰。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省环保局和市政府有关建设项目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严禁越权审批、降低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真正从源头上加强环保管理工作。

(一)新建化工和建材项目必须进入通过区域环评、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且废水有排放去向的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对现有化工、建材企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应进入通过区域环评、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且废水有排放去向的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确需就地建设的项目(不包括废水无排放去向或无处理设施需委托处理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以新带老、增产不增污”的原则。

(二)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分别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或登记备案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予批复可研报告、核准或者登记备案,国土资源、规划、安监等部门也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新建的化工、造纸、建材、印染、酿造、农药、电镀、冶金、焦炭、电力、电石、铁合金、垃圾焚烧等13类项目应当首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然后凭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企业登记。

(三)凡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自行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四)建立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机制。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应采取召开听证会或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相关群众的意见,在未取得群众广泛同意的情况下,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加强产业布局和生态布局控制,切实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

(一)严格控制在高新区石桥街道办事处和卫固镇,张店区湖田镇、南定镇、傅家镇、马尚镇和房镇镇,淄川区杨寨镇,周村区萌水镇和北郊镇,桓台县果里镇和周家镇新建可能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企业。

(二)切实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分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限期治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措施使城区及周边乡镇的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特别要对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的所有企业逐个进行排查,查找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现有企业2007年完成限期治理的方案。

(三)加快四宝山地区生态恢复和建设工作。市政府近期将批准实施《四宝山地区生态恢复和建设规划》,四宝山生态恢复区不得建设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张店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的产业布局、生态布局及生态恢复与建设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四宝山地区生态恢复和建设规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抓好落实,逐步将中心城区东部建成拥有蓝天、碧水、绿地的生态区域。

三、切实加强规划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的要求,高新区等1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在1年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工作。对目前已经形成的工业集中区,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督促其在2006年底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市级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在报批规划时,一并报送环评报告进行审查。对不能按期完成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保部门不予审批有关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涉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环保部门要责令停工,并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且投产的项目,负责验收的环保部门要责令其限期验收,经验收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产治理;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由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或限期拆除,决不允许超标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长期存在。要加大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和执法力度,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保护规划相关文章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的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发[2008]2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减少重复投资,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国IC卡应用总体规划》,结合南京实际,现就推进市民卡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市民卡建设的主要内容南京市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是由市政府授权发给市民用于办理个人有关事务、享受公共服务、实现小额电子钱包交易支付,可以在全市及周边城市多领域应用的智能型集成电路卡。市民卡建设通过整合目前在用的金陵通卡、社会保障卡、梅花卡等相关卡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机制,将政府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工会会员服务及小额支付、身份识别、电子凭证、信息查询等功能集中于统一的市民卡系统。鉴于金陵通卡、社会保障卡、梅花卡在技术管理、服务网络和应用功能等方面都比较先进,并且都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整合时坚持并存过渡、逐步融
    2023-06-07
    320人看过
  • 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投入项目专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加强政府投入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政府投入项目专利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防止专利侵权、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天津市专利保护和管理办法》(200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加强对经济、科技、教育、社会发展等领域政府投入项目的专利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任务,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规范政府投入项目管理、调节利益关系、激励和保障技术创新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优化政府投入项目布局,降低政府投入风险,建立和完善
    2023-04-23
    217人看过
  •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监督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精神,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出现腐败现象,市政府决定成立海口市市政工程建设监督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有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为有效开展监督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机构的组成与职能(一)组成:监督领导成员单位由市纪委、监察局、分管城建秘书长、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城建局组成,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监察局一名副局长担任。(二)职能: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审核、监督、协调、研究政策、综合情况等。审核,即对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从计划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监督领导小组必须对该工程
    2023-04-22
    445人看过
  • 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苏发[1996]4号)“八五”期间,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等都有了新的进展,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部分地区环境问题还相当突出,严重地制约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国策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一、坚持可持续发展,将环境保护纳人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利益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来抓,切实将环境保护纳入小康和现代化建设的指标体系,逐级实行责任制,使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规与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明确‘九五’期间和201
    2023-04-24
    168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租赁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租赁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我省房屋租赁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1995年8月)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种交易行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我省城市房屋租赁在房地产市场中日渐活跃。房屋租赁的发展对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活跃城乡经济,发展第三产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方面的法规不健全,管理行为不规范,管理手段不到位,使得房屋租赁市场出现了许多问题: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转租公房,从中牟取暴利,致使国家和集体损失大量的房屋租金;利用出租房屋搞违法犯罪活动,在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严重危害社会的安定;不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秩序,污染居住环境,影响房屋使用的安全;国家税费
    2023-04-22
    289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建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四年十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建委2004年9月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方针,提高市政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投资效益,促进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近年来,我市组织完成了大量市政建设项目,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提高了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在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执行国家基建程序不规范,前期工作达不到规定深度;设计报审制度执行不力,监督管
    2023-06-10
    272人看过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
    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二、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和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负责。四、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方案应经负责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
    2023-06-10
    242人看过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确认和超建面积处理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目前,一些建设项目存在少批多建现象,其产权登记前的实测建筑面积与规划批准建房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城市建设。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确认和超建面积处理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本意见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的确认及超建面积的处理。二、加强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对建筑面积的审核。市建委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应委托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建筑面积按规划指标进行严格审查。市规划局依据审查结果和规划指标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严格执行建筑面积计算口径标准。建筑面积的计算口径统一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2月2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浙江省建设厅2001年7月25日颁布的《浙江省
    2023-06-10
    402人看过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交通部环保办1、归口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3、组织拟定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4、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的预审;5、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督检查;6、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7、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8、参加交通建设项目交工初验和竣工验收。二、公路司1、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2、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3、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监理;4、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5、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6、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制订;7、会同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8、参加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检查工作。三、水运司1、负责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2、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实施;3、组织水运
    2023-06-06
    205人看过
  •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搞好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由被动控制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管理和指导,从基础抓起,做到“上边有人说,中间有人管,下边有人抓”,重点在基层,管理权下放到街镇。一、结合开展“三年一中变”的工作,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为实现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一)开展普查登记。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员进行普查登记的通告》(穗府〔2000〕19号),通过普查登记,今年年底前摸清我市出租屋使用及外来暂住人员底数、结构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市公安局建立我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把旅业、出租屋和流动人员、外来暂住人员纳入网络系统管理。房管、劳动、计生等部门可在网络系统中提取资料,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共管共治。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要抓紧研制开发IC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员实行IC卡智能化管理。(二)进行
    2023-06-10
    277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闽政办[2007]30号发布日期:2007-2-15执行日期:2007-2-15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更加切实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现就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12315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推进12315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将大量的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以下简称12315服务站),在行政村、社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街区以及商品服务消费较为集中的经营网点等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以下简称1231
    2023-06-07
    321人看过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港口岸线项目建设布局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六决策”,更好地发挥我市的港口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进一步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港口岸线,提高港口岸线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2004年第5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舟山港总体布局规划的批复》(浙政发[1997]96号)等规定,现就加强港口岸线项目建设布局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港口规划工作。港口总体规划是港口事业有序、合理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建设和管理港口的基本依据。港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与《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它规划的衔接,抓紧做好舟山港总体规划的修编和主要大岛的港口详细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监督港口总体规划的实
    2023-06-10
    302人看过
  •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乡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为进一步壮大乡道公路的建设基础,提高养管质量,增强养管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精神,结合巴中实际,现就加强乡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乡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全市交通建设发展势头良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除缺乏连接大城市的通道外,乡道公路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通而不畅;二是通而不稳,时通时不通,全市仍有20多个乡(镇)不通客车;三是通而不优,道路的质量和标准低,形象差;四是通而不安,缺乏安全保障。为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加强乡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加快乡道公路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下大力气抓好乡道公路养护管理,千方百计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为加快小康建设进程奠定良好的交通基础。二、创新体
    2023-06-08
    53人看过
  • 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淄政发〔2001〕186号)、《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淄发〔2002〕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提出如下意见: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意义和指导思想抓好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促进“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而有效
    2023-06-09
    368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保护规划是指为了保护自然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计划。在当今社会,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日益严重,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规划对于维护人类生存环境至关重要。... 更多>

    #环境保护规划
    相关咨询
    • 如何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设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政府是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主要责任主体。《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等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建设环境保护公共设施,是政府履行环境质量责任的重要任务。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等具体工作方面,《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以黑臭水体治理带动城
    •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纲要》实施6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转
    • 环境保护工作中如何加强与下级政府的协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9
      为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境执法,《法》对加强政府环境责任,强化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比较具体,主要有以下六项制度:一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环境影响。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二是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政府接受人大监督。
    • 淄博市环境保护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0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一)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防洪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的;(二)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的;(三)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无隔离设施的输油、输气管道以及其他对水质有严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