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伙关系的正确认定是审理合伙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在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个人合伙既不同于自然人个人,也不同于法人,有其独有特点。法官判断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是否为合伙,应从合伙的特定入手,即看当事人间是否有合伙协议,是否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成员,是否共同出资、经营、劳动,有共同的经营利益。
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
1、合伙人身份的确定
(1)原则上合伙人要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2)自然人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加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因此对合伙人身份的确定,主要从是否分配盈余角度分析,即只要参与盈余分配的,就应当认定为合伙人。
(3)排除:
A、当然如果自然人不管合伙盈亏,只是利用劳务或者提供财产获得固定收入的,不属于合伙人。
B、如果自然人不承担风险的,也不应作为合伙人对待。
2、合伙事务的执行
(1)共同决定权
(2)执行权
(3)监督权
(4)请求权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A、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其他合伙人则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B、合伙负责人在法律上视为合伙的代表人,具体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C、但在合伙内部,其他合伙人可以请求有过错的负责人赔偿其损失。
D、如果合伙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的规定,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3、入伙
(1)入伙的条件
有关入伙的约定,合伙人应在合伙合同中写明或另订书面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若为合伙企业还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否则入伙无效,担个人合伙不以书面协议为必要。
(2)入伙的法律后果
既存合伙新接纳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前合伙的债务,与原合伙人负同一的责任(连带责任)。约定新合伙人对前合伙的债务不负责任的,承担了前合伙债务的新合伙人,有权就其承担数额向原各合伙人追偿
4、退伙
(1)退伙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身份。退伙分为声明退伙与法定退伙。
A、声明退伙指出于合伙人自己意愿的退伙,原则上有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
B、法定退伙指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合伙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被开除时出现的退伙。
(2)合伙人退伙,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协议没有规定退伙的,原则上应当允许退伙,但因退伙人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协议退伙、单方面退伙、自动退伙、强制退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
关于平衡合伙人和债权人关系
308人看过
-
如何划分合伙关系和雇佣关系
33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平衡商业信誉和言论自由的关系?
324人看过
-
关于建立房地产评估合作伙伴关系意向书
259人看过
-
如何评估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164人看过
-
资产评估和司法鉴定是什么关系
362人看过
合伙纠纷是指合伙人之间因合伙协议、合伙事务、合伙财产、合伙终止等事项而产生的纠纷。 在合伙企业中所存在的合伙纠纷能否涉诉大概有三类情形: 1、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的 2、法律虽未明确规定是否可诉,但其纠纷的内容具有可裁判性且符合受理条件的 ... 更多>
-
评估公司和法院关系应该会有哪些方法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7很高兴为您解答。 1、评估公司评估勘察所要执行的房屋,如果被执行人不到场不配合,评估公司仍然是可以做出评估报告的,这一点您勿用担心; 2、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不认可,可以要求重新评估,但是前提是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不认可的理由,否则,是不允许重新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以参与竞拍,流拍达到三次的,可以留下房屋,作价给申请执行人; 4、谁竞拍到房屋,这个拍卖费就由谁出,如果是由申请执行人拍卖到,那
-
法院房屋评估价值过低如何办,是如何评估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3一般空置的拍卖房,通常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就是评估价。法院房屋评估价值过低如被人占用按现状不交付拍卖的房产,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可以按评估价下浮不超过20%。 每次拍卖流拍后,可申请降价不超过20%再拍卖,即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可以最多是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80%,你可以自己复算回按评估价的多少。 可流拍后再降价拍卖两次,即可拍卖三次。
-
如何评估法院的房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6一、要被执行拍卖的房子,法院是无权评估的,而是由相关房屋评估资质的机构做评估的,按照出具的评估报告执行的。二、房产评估原则:1、供需原则: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来决定。供小于求时,则价格上升,否则下降。房地产的价格由类是房地产的供求状况决定。2、替代原则:在同一市场上效用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价格趋于一致。3、最有效使用原则:以最佳使用所能带来的收益评估房地产的价格。4、贡献原则:它是
-
法院拍卖房子如何评估,评估的程序和费用是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02有一些房产需要由法院拍卖或鉴定估价,那么我们该怎么去遵守这个法定的过程以及合法地把房产过户给其他人呢?在这里告诉大家法院房产评估程序及费用,让大家对法院房产评估的费用更加了解。 一、法院拍卖房产程序究竟如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委托人委托拍卖行成为代理人,在接受其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
-
如果法院对房价的评估机构评估合法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31一般来说,这是合理的。法院评估房价的依据是同一地区的平均房价。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随机确定评估、拍卖机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一实施外部委托。第四条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当在有关行政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者网络平台上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