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可以拒绝收房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8 12:51:07 499 人看过

一、虚假宣传可以拒绝收房吗

您应当了解,某些安置房项目中可能存在夸大宣传的现象。当您作为消费者不幸遭遇此类欺诈事件时,应该根据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条约,提出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付责任。但是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或者牵涉其中的其他责任方对于该合同内容表示否定,否认曾作出的承诺,甚至试图通过表面上安抚您来拖延争端处理的时间。在此种情况之下,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衷心建议您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期待他们能够为您提供公平和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私下买卖房屋属于诈骗吗

我们很高兴地告知您,在雄安新区是允许房地产买卖交易的。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符合资格的居民是有权利在该地区购买房屋的,同时,为了公平公正原则,购房实行积分制度,并不设定户口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经拥有了一套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来说,他们只能购买一套新的住房。而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两套或更多住房的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具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我们将暂时停止向这些群体在本行政范围内出售房屋。所以,请您放心,只要您符合上述条件,便能够顺利在雄安新区购买房产并进行合法的买卖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n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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