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前或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2、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机关行使。
3、请求权行使的时间不同。离婚请求权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生存其间行使,如当事人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既可在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行使,也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
4、程序不同。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必须依诉讼程序进行,由法院裁判。而对离婚,一些规定既可依诉讼程序进行,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在我国,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两者均可依诉讼程序进行,离婚和某些受胁迫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婚姻的撤销也可依行政程序进行。
5、法律后果不同。在我国,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之诉与确认婚姻无效之诉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之诉与确认婚姻无效之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
离婚与无效婚姻虽然都是解除男女之间的关系,但两者有本质区别。
从诉的性质来看,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主要在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是为了从法律上通过夫妻身份关系、财产、子女关系的变更,解除原有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为普通程序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为特别程序之诉。
无效婚姻解除的是违法的婚姻,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这一前提条件的男女之间,根本不存在离婚与否的问题。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达的是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而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案件的案由表达的则通常是当事人请求对各种法律时间或行为的确认。离婚纠纷表明的是当事人对于是否解除他们的夫妻关系存在争议。婚姻无效之诉表明的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确认该婚姻不具有合法性。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在于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在婚姻成立时,违法行为已经作为既成的事实发生。这就决定了两者的具体事由不同。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中,离婚的法定理由为: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事由是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具备这些情形,是否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并不必然导致婚姻的解除。而且,如果经法院调解和好的,婚姻关系继续存在。而无效婚姻的原因,则是违反了结婚的法定条件具备这些情形,则其婚姻关系自始无效;而且,在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时,直接解除无须经过调解。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
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
4、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
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权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5、两者处理的程序和条件不同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两者都可以依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来解决。但对于离婚而言,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可以进行调解解决。而且,调解无效”作为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必经程序,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离婚的实质性条件。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由于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故此已经结婚的男方、或者是女方,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离婚之诉,若是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之中,发现男女双方的情形属于法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会直接宣告婚姻关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婚姻有效性与撤销性的差异
357人看过
-
可撤销婚姻和离婚的差异分析?
264人看过
-
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差别
454人看过
-
区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差异
155人看过
-
离婚和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两者间的异同
145人看过
-
合同撤销与解除的差异及理解
262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6可撤销婚姻和离婚不同的是从二者性质和原因看,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后;而可撤销婚姻是对违法性的制裁,其原因发生在婚前。从期限上看,一般离婚请求无期限限制,而可撤销婚姻的期限一般为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点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5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 1、在外部形态上,与合法婚姻类似,婚姻当事人都是为了缔结夫妻关系,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并在客观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在性质上,都具有违法性,这是其与合法婚姻相区别的本质特征。 3、在效力上,都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4、在法律上,都具有法定性。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不同之处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1)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异同点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1-04-131、有权宣告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2、婚姻宣告无效或被撤销,自结婚登记之日起无效,任何一方均无权享有夫妻权利。 3、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失败,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因重婚而无效的财产交易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双方的财产权。 4、在同居期间出生的孩子必须遵守婚姻法中有关父母和子女权利的规定。 5、人民法院在这两种情况下均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何异同?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5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异同是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时效不同、请求人不同;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无效可分为当然无效和宣告无效。当然无效是指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自行主张无效,无需经过宣告确认程序。
-
怎样区分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的撤销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26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具体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行使。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行使,主要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愿意维持这种关系,任何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