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移出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4:40:51 163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提前移出名单的。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失信行为限期整改制度的规定,对首次因发生第五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被纳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失信主体,可结合实际以适当方式督促其在3个月内整改。失信主体整改到位后,可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核查确认,将其提前移出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第十二条未按时整改的失信主体,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信用修复的规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并提供已经履行义务和书面信用承诺等相关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修复申请60个工作日内核查确认后,将其提前移出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申报

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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