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监外执行人员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监外执行人员不能从事工作。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
监外执行期间,能否在外地工作?
109人看过
-
公司派员工去外地工作可以拒绝吗
359人看过
-
监外执行对工作影响吗
292人看过
-
监外执行人员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392人看过
-
员工在工作之外接取兼职任务
480人看过
-
外地人可以在工作地领结婚证吗
198人看过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加工外地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1如果居住地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身份证;如果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
-
-
-
外派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2首先,你在外派期间也是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你的单位不申请工伤或是各种阻挠,你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用13年与公司的1年期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盖章)、工作证、外派单位工作卡、工资银行卡明细比较充分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还需要你受伤住院方面证据(如你在业主公司上班中,不慎从台阶上摔伤的同事或在场人证言)还有,你受伤治疗情况(医院病志及各种票据)。 其次,对于休养期间公司发的
-
外地户口外地人可以在别的市区找工作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7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