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如何为老工伤人员划分保险单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2-20 00:00:06 261 人看过

陕西省今年将力争将老工伤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规划,为此将采取分类解决方案。首先,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解决老工伤问题。对于已基本解决老工伤问题的地区,将加强基金征收,争取全员纳入。其次,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财政和企业三方筹集资金,优先考虑老工伤人员的残疾津贴、护理费和辅助设备配置费纳入统筹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直系供养亲属抚恤金纳入统筹管理。

今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达270万人。陕西将着力解决老工伤问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将老工伤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规划。老工伤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经确认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含职业病)的直系供养亲属。2、陕西将采取分类解决方案,按三种类型解决老工伤问题。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解决。西安.宝鸡.榆林.延安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已基本解决了老工伤问题,这部分地区将加强基金征收,争取全员纳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财政和企业三家筹集资金,优先考虑老工伤人员的残疾津贴、护理费和辅助设备配置费纳入统筹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直系供养亲属抚恤金纳入统筹管理。

三种类型解决老工伤问题

标题:三种类型解决老工伤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其中,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工伤保险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将分析三种类型解决老工伤问题的方法。

首先,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对于减轻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工伤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险费用高、保险范围窄等。为此,政府应当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保险水平,扩大保险范围,减轻工伤职工的负担。

其次,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工伤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往往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因此,政府应当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减轻其经济负担。此外,政府还应当逐步完善工伤职工的康复和职业培训制度,提高其康复能力和职业素质。

最后,加强工伤保险的监管。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也应当规范。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管,防止基金被滥用和挪用。

综上所述,解决老工伤问题需要从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职工待遇和加强工伤保险监管等方面入手。政府应当切实采取措施,推动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

今年陕西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达270万人,为解决老工伤问题,陕西将采取分类解决方案。首先,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确认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含职业病)的直系供养亲属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规划。针对这一问题,陕西将采取三种类型来解决。首先,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解决,对于西安、宝鸡、榆林、延安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已基本解决了老工伤问题,这部分地区将加强基金征收,争取全员纳入。其次,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财政和企业三方筹集资金,优先考虑老工伤人员的残疾津贴、护理费和辅助设备配置费纳入统筹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直系供养亲属抚恤金纳入统筹管理。最后,对于一些难以纳入统筹管理的地区,陕西将采取特殊措施,通过政府补贴等手段解决。

《关于解决“老工伤”问题的工作方案》三、工作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老工伤”问题,将老工伤人员相关待遇逐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是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老工伤人员的切身利益,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将全国130万‘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袁纯清省长在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彻底解决全省国有企业遗留的5000多人的‘老工伤’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今年内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目标,是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1、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今年,省委、省政府已把解决“老工伤”问题作为考核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的重要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省厅也要对各市解决“老工伤”问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对未能按要求在时限内完成任务的市,取消创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因此,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尽快建立解决“老工伤”问题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工伤保险行政、经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老工伤”问题的解决。

2、实行完成目标任务时限制。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定本统筹地区解决“老工伤”问题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工伤保险处备案;完成“老工伤”人员调查摸底和分类登记造册工作,同时,要对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国有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中尚未解决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单独进行登记造册;7月底前完成“老工伤”人员资格确认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10月底前咸阳、铜川、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市要基本完成“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年底前,全省所有统筹地区要全部完成“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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