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太低,我作为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1:02:27 251 人看过

征收拆迁问题,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征收人都会遇见这样的情况:

本以为房子拆迁会改善经济状况,谁知道安置补偿并不如意,想要向征收部门提出建议,但又不知道向谁提?怎么提?什么时候提?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也就是说,超过半数以上的被征收人如果对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征收通知后,征收审批之前,要求政府召开听证会,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听证会是被征收人对安置补偿方案提出建议的最好途径,这也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既合法有效且成本较低。

而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只能通过向征收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利益,要通过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方式维权,最好是咨询相关律师,请律师帮忙。

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如果补偿协议中的补偿价低于当地综合地价的,被征收人可以在听证会或行政诉讼中对该条款的合法性进行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收决定相关文章
  • 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如何维权
    一、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如何维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拆迁如何进场评估(1)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
    2023-04-12
    166人看过
  • 征收维权中维权期限汇总,被征收人请签收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有权发起的众多法律程序,均有其法定的起诉、申请期限。一旦“过期”,被征收人就将丧失通过此法寻求救济的可能。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梳理最为常用的那些发动某一救济程序的“期限”,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够将它们牢记,以免“过期”……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2023-05-22
    187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应当知道的维权方法。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于被征收人最终获取补偿数额极为重要的文书,也是征收维权的重要“节点”和风向标。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临近城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项目,也适用起了“补偿决定”这一文书来。那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该如何理解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性质呢?收到了补偿决定,又该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让维权博弈持续下去呢?问题一:何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据此,作出补偿决定的前提有两种情形,一是最常见的,即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不成
    2023-05-22
    93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有异议的如何维权
    一、对征收补偿有异议的怎么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二、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
    2023-04-27
    359人看过
  • 如果土地被依法征收,被征收农民如何依法维权
    1、如果土地被非法强征,如何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被征地的农村可以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赔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撤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的。征地需要经过什么程序?1。制定征地方案。征地计划由被征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其中,在城市土地利
    2023-05-02
    255人看过
  • 遭遇“以租代征”,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
    一、遭遇“以租代征”,被征收人该怎么维权?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如果说是拆迁方强行占地,通过找专业拆迁律师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以租代征”是违法行为,“以租代征”是指征收方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严重阻碍了国家土地的正常使用,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如果在生活当中遭遇了”以租代征“的情况,与当地拆迁方签下了土地租赁合同,大家可先不要担心,因为该合同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起诉确认该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相关部门返还土地,如果说是拆迁方强行占地,通过找专业拆迁律师忙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2023-06-02
    356人看过
  • 作为被征收人,这些征地维权的期限你应当了解
    征收维权中,被征收人有权发起的众多法律程序,均有其法定的起诉、申请期限。一旦“过期”,被征收人就将丧失通过此法寻求救济的可能。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梳理最为常用的那些发动某一救济程序的“期限”,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够将它们牢记,以免“过期”……一、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2023-05-22
    270人看过
  • 如果水田征收补偿过低,我们该怎么办
    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或者征收人、被征收人与水田承租人未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周转房屋的,在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执行。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1)货币补偿易于操作,一次终止,不会造成过渡期延长、被拆迁人或使用者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2)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房,经济实惠不受地点等限制;(3)避免双方因安置房质量差而产生矛盾;(4)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理念,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新《条例》规定了确定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的基本原则,即等额补偿。所采用的方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方法确定的。2。
    2023-05-02
    363人看过
  • 如果被征收人被迫搬迁,应该这样维权。
    在征收实践中,“逼签”的出现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当然,逼迁是不法征收方有效降低拆迁成本,侵害被征收人利益的常用方式,从法律上讲,“逼签”也可以理解为是“逼迁”,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然后就要搬迁,就是这个意思。逼签行为的本质是违背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平原则的,不论以何种目的和何种方式实施,都属于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并且为法规、政策所明令禁止。那么在实践中,被征收人都可能遇到哪些类型的逼签手段呢?请点击观看在明说法第28期视频:就现实层面而言,几乎是难以全面列举的:其一,断水断电断路。这是比较传统的逼签手段,给被征收人造成生活困难,从而知难而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行政强制法》和《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然而被征收人一定要明确一点是,只要你在征收初期的
    2023-06-17
    427人看过
  • 被拖欠征地补偿款该如何去维权
    被拖欠征地补偿款,那么可以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政府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款。一、征地要什么流程流程主要分三步:征收决定、安置补偿、强拆实施。强拆只发生在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情形。具体步骤如下: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
    2023-06-25
    470人看过
  • 如何维护征收补偿的合理性?
    政府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不合理怎么办陈先生是福建福州人,在城北有自己的商铺及住房,2015年,福安市政府作出了征收决定书,征收了陈先生的房屋。因补偿不合理,陈先生委托了律师事务所帮助其维权。找出补偿决定违法点,看看法院怎么判在福安市政府对陈先生作出了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律师发现征收补偿决定中的违法之处,因此代陈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福安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主要理由如下:1、因委托评估的委托主体严重超越职权导致房屋估价报告不能作为征收补偿决定的依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作为委托人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而在陈先生收到的征收补偿决定书中的评估报告,委托人却是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2、征收补偿决定中的补偿主体错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并未赋予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作为补偿主体的资格。3、征收补偿决定未给予装饰装
    2023-07-02
    150人看过
  •  果园被征收后,如何进行维权?
    果园的所有者或承包商对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携带起诉书及其他诉讼需要的材料去立案庭立案。如果果园的所有者或承包商对政府对其进行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满意,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携带起诉书与其他诉讼需要的材料去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维权攻略:果园征收全攻略果园征收是一种常见的土地征收方式,但涉及到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农民来说,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本文将介绍果园征收的全攻略,帮助农民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需要了解果园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果园属于农业用地,征收应当依法进行,具体程序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公示。如果果园被错误地征收,农民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在果园征收过程中,农民应当注意
    2023-08-31
    419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你应该怎样继续维权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于被征收人最终获取补偿数额极为重要的文书,也是征收维权的重要“节点”和风向标。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临近城区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项目,也适用起了“补偿决定”这一文书来。那么,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该如何理解征收补偿决定的法律性质呢?收到了补偿决定,又该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来让维权博弈持续下去呢?问题一:何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据此,作出补偿决定的前提有两种情形,一是最常见的,即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不成
    2023-05-22
    285人看过
  • 承包集体茶园被征收补偿太低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申请裁决的范围及程序等相关事项一、申请裁决的范围申请裁决可以对年产值补偿标准、倍数补偿标准、附着物补偿标准三项申请裁决,只要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二、申请裁决程序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
    2023-06-15
    40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收决定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征收的决定。 征收决定是政府实施征地和拆迁的必要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在征收决定中,需要明确征收的目的、范围、补偿标准和方式等事项,并征... 更多>

    #征收决定
    相关咨询
    • 地被政府征收了,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我们都不能接受该怎么维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针对政府征地的补偿,是有相关的补偿标准的,政府会根据相关的文件跟每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你觉得补偿不合理。首先你可以拒绝签合同,其次你的合理的要求可以跟政府的工作人员谈,把谈好的条件写进补偿协议,你们觉得补偿标准不合理,也可以要求政府提供查看。
    • 征收补偿低得可怜,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
      一:提起信息公开,全面了解涉案项目性质、情况 以前我们讲,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涉案项目的法律状况,争取从一份一份的答复中找出其中的违法点并加以精准打击,从而在博弈中实现提升补偿数额的目的。无疑,在今日的征收维权中,这仍然是不可或缺的经典维权思路,绝大多数案件仍要适用。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信息公开申请的作用还在于帮助被征收人全面掌握涉案项目的性质,也就是征收之后这块地究竟要去干吗,这是一个极
    • 政府征地需要补偿太低,我应该如何补偿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6
      建议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
    • 鱼塘征收补偿太低该怎么去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1
      1、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外嫁女被作为空挂户不予征收补偿应该如何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外嫁女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主张征收补偿款,如果没有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