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是否应当被视为资产成本?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20:06 354 人看过

基础培训费不计入存货成本,如若培训服务费是会记入存货成本的。培训费是为了使用无形资产而产生的,这时无形资产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可以归于资本化的开发过程已经结束,所以培训费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培训费比较笼统,包括很多,如基础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法培训等,它不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故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培训费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出资培训,是否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承担培训费用?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二)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三)学历培训;

(四)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业余时间“培训开会”应视为加班
    昨天,职工耿女士咨询关于加班的问题,耿女士表示,包括她在内的17名职工都遇到了这类问题。我们所在的公司为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为方便客户,常常利用下班后甚至节假日等业余时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各种业务培训或召开各种会议,仅上个月就占用了大家5个休息日和4个晚上。我们曾要求公司给付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培训和开会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各种素质,不属于生产经营,没有对公司产生效益。请问:单位观点成立吗?我们有权获得加班费吗?针对耿女士提出的疑问,法律人士表示,此类情形当属加班,公司必须给付加班工资。加班是指员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为了用人单位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即确定是否为加班的要点在于:是否为用人单位所要求或是否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是否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是否在标准工作日之外。如果肯定,应当按加班论处;反之,则不属于加班。就本案而言,已经符合加班的构成要件:一方面,
    2023-06-05
    168人看过
  • 雇主应否收取培训费
    否。培训员工和承担正常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其转移给员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资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职工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企业职业培训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将职业培训纳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确保培训资金和其他培训条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留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也不要求劳动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收取财产劳动者是否需要补偿培训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雇主和雇员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二)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四)用人单
    2023-05-07
    408人看过
  • 拖欠加班费是否应当视为拖欠工资?
    算的,加班费也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拖欠加班费也等于拖欠劳动者工资。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单位拖欠工资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如何维权?我的一个亲属在一家企业工作。他向我反映他所在单位有时拖欠劳动者工资,个别的时候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对此,如何依法维权?另外,对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可以变更吗?律师解答:维权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找到工作后,要及时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至少要知道具体哪个单位招用了自己、负责人是谁,万一发生劳动纠纷,也方便与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2、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平时工作的时候,可以做有心人、细心人,注意收集或保存一些用工方面的证据材料,比如工作证、服务证、工资单等等,万一发生欠薪等劳动纠纷,如
    2023-07-04
    243人看过
  • 因为被拘役解雇培训费是否需要退还
    因为被拘役解雇培训费是否需要退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当中的约定内容来确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劳动者签订培训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相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一、是否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不受
    2023-02-10
    365人看过
  • 帮助犯是否应当被视为共犯?
    帮助犯不是主犯。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根据分工决定的,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迫从犯,帮助犯一般被认定为从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聚众斗殴主犯能保释吗?是否可以保释,看是否符合保释的适用条件啊。申请保释的适用条件是: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保释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
    2023-07-07
    134人看过
  • 训诫是否被视为行政处罚?
    训诫书属于行政处罚,出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训诫的措施,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训诫属于什么处罚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
    2023-07-05
    309人看过
  • 知识产权能否被视为注册资本
    知识产权是否可以作为公义改革以来的注册资本,以方便企业创业。除实收注册资本改为认缴注册资本外,还修改了出资规定,即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的出资比例不再受限制(以前最高不得超过70%)。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不能作为财产使用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出资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我们需要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其价值,然后以其实际价值出资。依法办理其产权转让手续。
    2023-05-02
    348人看过
  • 新入职员工当月应扣培训费吗?
    一、关于培训费的相关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机构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主管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目的、对象、内容、时间、
    2023-04-01
    69人看过
  • 岗前培训扣工资做培训费合法吗
    用人单位为员工安排岗位培训,应当是用人单位出资进行,此时可以约定服务期,只有当员工在服务期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如果说所述的情形,属于用人单位在员工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资标准上进行的扣减,则属于实质上属于变相的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学生实习交岗前培训费合法吗在实践中如果对学习生进行的培训是专项培训,如果用人单位与实习生就专项培训费用订立相关的协议,对培训费用进行约定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就培训费用要求实习生承担。所以与实习生协商是可以收取适当培训费用的,未经实习生同意收费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
    2023-07-25
    19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是否应被视为遗产的组成部分
    一、征地补偿费是否应被视为遗产的组成部分征地补偿费不应被视为遗产的组成部分。遗产应为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的财产,例如合法收入、受赠财产、文物、图书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属于遗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征地补偿费由谁付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具体由实行征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等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三、征地补偿款的项目征地补偿款包括的项目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
    2023-09-25
    93人看过
  • 拆迁软件是否应该被视为企业资产?
    企业拆迁软件是资产。软件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也属于拆迁补偿内容之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拆迁中的无形资产,政府也应当予以补偿。对于无形资产的价格评估,可比较市场相关价格。具体可由企业与政府协商确定。无法通过协商确定价格的,可申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相应价值评估。企业注册资本算资产吗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的资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023-07-01
    476人看过
  • 土地补偿费是否应该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资产?
    土地补偿费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是用地单位对失去土地的农民,为今后生活出路给予的一种补偿,是对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什么是土地补偿费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3-07-06
    182人看过
  • 公司是否应赔偿离职员工培训费?
    员工参加公司、外部短期培训学习及中长期外出脱产学习,当个人培训费用超过一定费用时,应根据有关要求与公司签定《员工培训协议》,并按双方签定的《员工培训协议》完成约定的服务期限。如果在必须的服务期限提前离职或因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辞退,则应向公司退赔一定金额的培训费。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手续怎么处理辞职被要求赔偿培训费的处理是,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要赔偿培训费。在合同期内辞职,而且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培训,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而且按服务年限来分摊培训费,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辞职的,那么赔偿为分摊完的培训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
    2023-08-11
    440人看过
  • 培训后离职会被要求支付培训费吗
    1、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约定培训费是不合法的,一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培训期限。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劳动合同里有违约金正常么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上是有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
    2023-03-12
    47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在试用期内的培训是否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承担培训费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4
      在试用期内的培训不用在解除合同时承担培训费用。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 劳动者在单位接受上岗培训后,是否可以不交纳培训费?是否应当支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07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事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因此,从劳动者来说,在单位接受必要的业务培训是其权利,从单位来说,则有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以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的义务和责任。从这个要求来看,员工在单位接受上岗培训不应当交缴学习培训费用
    • 注册资本是否应当为认缴资本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8
      注册资本对公司而言,例如登记注册A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这就是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是对股东而言,例如这A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投资,甲出资60万元,占公司股份60%,他的认缴出资额就是60万元(之所以说认缴,是因为出资是可以分多次来完成的,例如甲认缴出资60万元,可以首次出资20万元,余款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其他2股东类推。
    • 培训新员工应不应该受培训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依据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告知的规章制度确定。无约定及规定时,应视为免费培训。
    • 培训机构聘请的培训工能否要回培训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按你提供的情况,你与公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因为其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随进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情形。培训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及你能否要回培训款,得依据合同的约定。按你介绍的合同的条款,如果培训公司事实上进行了相应培训,你要求办理相应资格证是完全可以的,但要求退还培训款一般是得到法院支持。当然,培训公司如果未进行相应的培训,你支付培训款过高,你可主张退还不合理培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