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费是否应当被视为资产成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9:20:06 354 人看过

基础培训费不计入存货成本,如若培训服务费是会记入存货成本的。培训费是为了使用无形资产而产生的,这时无形资产已经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可以归于资本化的开发过程已经结束,所以培训费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培训费比较笼统,包括很多,如基础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法培训等,它不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故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试用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培训费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者不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接受了用人单位的出资培训,是否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承担培训费用?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

(二)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三)学历培训;

(四)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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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7日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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