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约定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0:42:00 279 人看过

对于竞业限制条例,虽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一、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2、是真实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保密协议内容有:

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5、保密期限。

二、一般的合同违约的相关赔偿标准如下:

1、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先约定好如果一方出现了违约,可以根据到时的违约情况,向另外一方支付具体多少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就因为违约而造成的损失赔偿额来制定计算方法,此违约金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2、在通常情况下来说,合同上所规定的的违约金一般都有一个上限,它的上限是不能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在一方违约之后,合同里面预定的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太多或者是太少的话,当事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进行一定的减少或增加的。

3、一般计算损失额都是根据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作为依据。如果该履行地并没有市场,且难以确定相对客观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之下,通常按照买方在市场中最为容易就能买到的替代品的市场价,然后再加上比较合理的运输费用,来作为计算一方损失额的依据。

二、劳务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吗

劳务协议中一般也能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虽然《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竞业限制,但是并不代表竞业限制的约定仅能约束劳动关系中的企业和员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不论和公司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应当依法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竞业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竞业限制协议有法律效力。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合同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离职后要遵守约定,劳动者遵守约定后,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拒领竞业限制补偿也要遵守竞业限制约定吗
    拒领竞业限制补偿也要遵守竞业限制约定。约定竞业限制应满足哪些条件竞业限制的实施客观上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进而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存权,故其存在仅能以协议的方式确立。比如,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尽管用人单位因此支付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该代价不能完全弥补劳动者因就业限制而遭受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强调约定的同时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必要的限制:1、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可能面对每个劳动者,企业每人给一份经济补偿金也无力承受。2、竞业限制的范围要界定清楚。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竞业限制一旦生效,劳动者要么改行要么赋闲在家,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鉴于商业秘密的范围可大可小,如果任由用人单位来认定,难免有被扩大之虞。原
    2023-04-17
    331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竞业限制适用条件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目前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怎样纳税是存在争议的,如果竞业限制补偿金是一次性发放的,数额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不缴纳个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23-04-18
    195人看过
  • 约定竞业限制,却没有约定补偿,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竞业限制条款是一个约定条款,我们知道,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是不同的,法定义务由法律明确规定,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是明确的,但是约定义务则完全依赖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在约定时用的字眼不同都可能导致义务的不同。因此对于竞业限制条款在实践中的使用,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提醒白领注意。第一个问题是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用人单位从保守自身商业秘密的立场出发,可以与员工就其离职后的一段时间的任职情况作出消极的约定,不允许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踏入同类用人单位。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是万金油,或是螺丝钉,不可能放在什么位置都可以。尤其是在竞争激烈且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现代社会,我们所拥有的谋生技能仅有那么多,社会需要我们不断的重复我们熟悉的工作,以达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对于某些人来说,不在同类用人单位工作意味无事可做,也意味着无钱可赚,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可能使他们断了生路。如何能够既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又不致于使保
    2023-06-09
    461人看过
  • 怎么证明公司没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怎么证明公司没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证明公司没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首先需要要准备好竞业限制协议,根据《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所以大家可以保存这些通知信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把自己离职之后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这些会证明公司是否已经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二、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形式怎么办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通知(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以及双
    2023-06-15
    418人看过
  • 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尽量避免劳动者用在职期间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损害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企业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一段时间内的竞业限制,保障企业巳取得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有效吗?一、案件基本情况2010年3月15日,A科技公司就其原副总高某跳槽到同行业别的企业工作,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高某擅自离职违反劳动合同中凡技术工种或业务骨干离职,三年内不得到相关企业工作,如有违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为由,请求仲裁委员会判令高某赔偿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并承担调查及仲裁费用。高某则认为,自己口头申请辞职经过了A厂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且该厂还召集中层以上人员为其开告别宴会,并非擅自离职;自己在职期间为常务副总,做企业管理工作,不在
    2023-06-09
    74人看过
  • 签了竞业限制没有补偿怎么处理
    一、签了竞业限制没有补偿怎么处理如果没给补偿金,那么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如何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1、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2、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
    2023-04-20
    145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限制?对约定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05-29
    301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贴如何确定,竞业限制补偿多少
    一、竞业限制补贴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该条涉及到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设定实质上意味着:劳动者通过协议约定把自己就业权的一部分进行了处置;企业通过协议约定限制了该劳动者的一部分就业权,即给劳动者设定了一项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约定的行业范围内就业的义务。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讲,劳动者为此应获得相应的权利,即企业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将竞业限制条款给劳动者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本条规定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如果劳动
    2023-02-27
    454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数额可以随意约定吗
    补偿金的数额不是单位单方决定的,二是单位与劳动者本着公平的原则自行约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
    2023-06-13
    405人看过
  • 在竞业限制的条款下可以约定补偿金吗
    没有约定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但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竞业协议无效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竞业协议无效的情况有哪些?一、协议主体错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属于竞业限制的范围内,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行。二、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2023-06-27
    497人看过
  • 竞业限制没有约定期限应该怎样处理
    没有约定时间可以补充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合同没有写时间的,如果竞业限制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没有约定时间可以补充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期限最短多久竞业限制的期限最短时间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
    2023-08-01
    469人看过
  • 工资保密费算竞业限制补偿金吗?
    李先生咨询:我是2015年2月从原单位辞职的,后来去了新单位,我是做技术工作的,当时我提出辞职时,原单位一直不让我走,是我执意要辞职的。我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在2014年12月份就已经到期了,后来没有再续签合同,我走时原单位克扣了我两个月工资。离职时,由于我之前是做技术工作的,原单位要求我签了一份竞业限制保密协议,说2年内不允许我进入同行业工作,但是竞业限制保密协议里面又没写明给我经济补偿金。这个协议是不是霸王条款?原单位以前与我的劳动合同里面工资待遇这一栏里是分两块,一块是基本工资,一块是保密费,这两项加起来就是我当时发的工资。当初工资里的保密费能算作我离职后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吗?面对这份竞业限制保密协议,我该如何维权?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
    2023-06-09
    186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一、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年。二、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
    2023-03-31
    292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是多少
    一、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有三层含义:一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对于普通工作人员不适用竞业限制。二是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这主要是说,用人单位要根据所保守商业秘密涉及的地区、范围以及该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的时间长短等,与劳动者达成约定,订立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三是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在约定竞业限制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直接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以上三点的竞业限制约定才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要滥用竞业限制的规定,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也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做好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工
    2023-04-27
    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到期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8
      签订竞业限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不给予补偿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签署竞业限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计算,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2
      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法: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者标准,合理的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部分法
    • 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补偿金应该如何约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
    •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劳动者还能否主张竞业限制补偿金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2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避免不正当竞争,《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在实践中,虽然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义务,但没有约定如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后,自动遵守竞业限
    • 怎样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8
      目前还没有关于竞业限制补偿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