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0:10:59 206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5]3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取得计量认证,方可从事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现就贯彻落实39号通知精神,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申请计量认证法人资格问题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安全检验检测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凡申请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是法人单位。

(二)目前暂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或委托)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自本通知之日起的一年内取得相应的独立法人资格。在此期间,需凭其所属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出具的“授权书”办理计量认证的申请事宜,其安全检验检测活动及检测结果由出具“授权书”的法人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自2005年8月1日起,新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必须先取得独立法人资格,方可申请办理计量认证。

二、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执行准则和评审中应注意的问题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主要依照计量认证评审准则进行。同时,可参照《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条件》(GA/T134)有关条款的要求实施评审。检测设备和人员资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测设备要求: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配备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GA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规定的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并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

暂不能按照GB7258—2004和GA468—2004标准满足全部检测项目要求的,发证时应当注明具体检测范围,不得超出实际检测设施的能力范围。

2.检测仪器设备,应当有清晰的产品铭牌、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等标志。没有或标识不清的,应当监督其整改符合后再予认定。

3.检测线检测仪器设备应采用计算机联网,实现自动检测。检测报告应当采用标准规定的规范格式,并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手写。

(二)检测人员资质要求: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直接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具有相应岗位的上岗资格证书。

鉴于统一的有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培训教材正在制定过程中,在有关规定和培训实施前办理计量认证评审时,可暂承认上述人员以前取得的相关资质。但同时,各计量评审组应对技术/质量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引车员、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等人员进行笔试,验证其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方面的能力。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各岗位人员资质的具体要求: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应当熟悉汽车检测业务,了解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熟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有三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检测的工作经历;

(4)熟悉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5)熟悉本单位的质量体系文件,并具有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3.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熟悉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

(3)熟悉检测仪器设备的结构及性能,熟练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掌握检测项目的技术标准;

(5)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及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维护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操作计算机;

(6)了解本检验机构的检测工艺流程及相关标准。

4.引车员、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2)引车员应持有与检测车型相对应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还应当熟悉相应的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专业知识;

(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要求:

1.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应当具有车辆登录、规定检测项目、参数的自动检测、检测结果数据的自动传输,以及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的自动生成、检测数据自动存档、查询、生成统计报表等功能。

2.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配置的计算机等硬件和操作系统等软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计算机联网检测控制系统,不得改变联网检测仪器设备的测试原理、分辨力、测量结果数据的有效位数和检测结果数据。检测参数的采集、计算、判定应当符合有关标准。

4.计算机联网检测系统应当建立适用的检测车型数据库和适用的检测标准项目、参数限值数据库,符合行业管理的要求,应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网。

5.计算机联网检测控制系统应当设置检测标准、系统参数等数据修改的访问权限,防止随意更改检验报告。

三、其他问题

(一)对有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质量体系监督员活动记录、检验检测结果的技术检查活动、实验室比对活动、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等的评审,可在首次计量认证后的监督评审逐步开展。

(二)有关制定机动车动态检测数据重复性的允差,在现场评审时的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所出现的数据偏差,应以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合格判断为考核内容。

(三)鉴于目前全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所用检测软件不一致,在计量认证评审时,可以暂沿用现有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有关新的规定出台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关于部分符合技术条件但尚未建立和运行质量体系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颁发临时性的计量认证证书问题。

已获得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的检验机构,鉴于其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尚需一定时间,在确认其满足以下条件时,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颁发有效期为一年的计量认证证书。

1.具备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所需的设备,并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场地设施和人员资质满足相关检测要求;

2.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工作经验;

3.连续3年获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委托或授权,且无不良记录(投诉、质量事故等);

4.机构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过省级计量认证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培训,并建立了文件化质量体系;

5.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推荐,并报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同意。

四、工作要求

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必须建立明确的评审和审批责任制,评审组组长要对评审结果负责,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审批单位,要对审批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国家认监委将适时组织监督抽查,凡给不具备条件的机构颁发了计量认证证书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属于申请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计量认证证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督促计量认证现场评审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快审批环节工作进度,以保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量认证工作。

二○○五年四月四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l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l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2023-04-30
    481人看过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下列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一、汽车漏检多长时间影响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年检:(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
    2023-02-23
    339人看过
  • 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何具体规定
    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3)小
    2023-05-04
    360人看过
  • 机动车的技术检验有哪几种
    机动车检验从申请号牌到行驶至机动车报废,按机动车车辆的性质可分为:初次检验、定期检验、临时检验、特殊检验。(1)机动车初次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机动车在申请号牌和上路行驶资格时所进行的检验。机动车初次安全技术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审核机动车是否具备核发号牌和行驶证,而取得上路行驶的资格检验。并取得合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标志。国家免检的机动车型申请机动车号牌时,在法定期限内免予初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在申请登记注册后直接获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2)机动车的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是指对合法取得号牌和行驶证上路资格的机动车,定期按照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规定按技术标准所进行的强制性定期性检验。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通常是一年检验一次,检验不合格或者未经检验的不准再上路行驶,否者予以行政处罚。(3)机动车的临时检验,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或上级部门的某种指示或者特殊的情况下进行的
    2023-04-26
    217人看过
  • 机动车申请登记是否需要接受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申请登记需要接受安全技术检验。根据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一、行驶证年检过期怎么办行驶证年检过期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二、非免检的机动车可以申领多少天非免检的机动车的申领没有具体时间规定。机动车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机动车应当自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查:1、运营客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
    2023-03-22
    244人看过
  • 机动车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机动车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形有哪些1、机动车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形是,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检验合格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规定,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二、车辆年检委托书在哪里开车辆年检委托书必须要在注册车管所开的:1、回车牌核发地车管所申请,在违章记录发生地缴纳(在外地发生的违章,如果已经把记录移交给了当地的车管所,那就在当地缴纳);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
    2023-04-26
    213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哪个机构负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08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 2、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 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是否有权出具新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颁发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标志行为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之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吴某根据该条规定,到公安机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2
      安检机构应当确保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并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定期参加检验能力比对试验。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2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在安检机构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2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委托人可以就安检机构行为规范以及检测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安检机构查询;也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