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2006年1月9日政联〔2006〕1号)
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理文职人员人事争议,维护聘用单位和文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职人员人事争议调解(以下简称调解),是指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时,经当事人申请,通过聘用单位上一级机关劝导、协商,促使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的人事争议处理方式。
聘用单位上一级单位为军区级单位的,一般由聘用单位自行调解。文职人员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无效的,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第三条调解应当遵循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国家、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聘用合同为依据,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说理疏导,解决纠纷。
第四条调解工作按照人事争议涉及的内容,由聘用单位上一级机关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承办。人事争议内容涉及多个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办理。
第五条申请调解应当在人事争议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争议事项、调解请求、有关事实和理由等,直接寄往承办部门。
第六条承办部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指定本部门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办事公道正派的工作人员负责调解。
对申请调解的事由不属于人事争议处理范围的,或者申请人不属于人事争议当事人的,或者人事争议事项及其对方当事人不明确的,承办部门可不予受理,并于7日内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受理调解申请后,承办人员应当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讲清有关政策规定,通报调查核实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调解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人事争议。
聘用单位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文职人员由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第八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军队文职人员人事争议调解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调解请求、有关事实、调解结果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由调解承办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并加盖调解承办部门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承办部门各执1份。
第九条调解协议书经有关各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承办部门应当督促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认真执行。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职责
97人看过
-
人事争议调解
399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能
245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
306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范文
257人看过
-
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事争议调解的区别
136人看过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5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 1.调解本单位内发生的人事争议; 2.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3.对职工进行人事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人事争议的预防工作; 4.协助仲裁委员会对本单位进入仲裁程序的案件开展调查工作。
-
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各职责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3一、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调整本公司发生的劳动(人事)纠纷三、监督和解协议、调整协议履行四、录用、解职和管理调整员五、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问题六、参与研究员工个人利益的重大方案七、协助学院建立劳动(人事)纠纷警告机制。
-
军队文职人员合同期满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1、聘用合同期满60日前,对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合格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拟与其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文职人员书面提出续订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30日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2、续订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续订书。聘用合同续订书一式3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各执1份,有任免权限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存档1份。
-
军队文职人员合同期满了怎么办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21、聘用合同期满60日前,对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合格的文职人员,用人单位拟与其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文职人员书面提出续订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30日前与其续订聘用合同。 2、续订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续订书。聘用合同续订书一式3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文职人员各执1份,有任免权限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存档1份。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的职责有: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咨询,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劳动者主动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有关规定,负责对本企业或辖区内发生的事实清楚、线索明晰、争议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案件进行调解工作。 3、接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劳动争议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