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侦查期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侦查期采取强制措施有时间限制,具体的步骤分为以下几步:
1、拘传,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拘留,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并通知其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月。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
5、逮捕,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在24小时以内必须进行讯问并通知其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强制措施何时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采取?
312人看过
-
采取强制措施处理刑事自诉案件
437人看过
-
可以采取哪些技术侦查措施来处理案件?
404人看过
-
侦查案件对强制措施的影响
374人看过
-
立案侦查与强制措施可以同时执行吗?
383人看过
-
法院对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
463人看过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
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侦查期限是多久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8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侦查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要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涉案的范围等因素而定的。 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院要在受理案件6个月内作出宣判。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时,侦查的期限如下: 1、犯罪嫌疑人如果是被逮捕的,由于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所以侦查的期限应该是2个月。 2、如果在羁押期限前不能侦查结束的,可以申请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3、在经首级人民检察院批
-
政协委员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6司法机关在查案时,掌握确凿的证据,可以直接对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委员所属的政治协商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政治协商委员会成员。逮捕前,应当向委员所属政协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后及时通报。
-
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是怎么进行的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1是指案情已被受理,并处于侦察阶段 立安侦察并釆取强制措施 是指案情确凿,对涉案人有重大危险社会性或严重刑事犯罪的人采取的一和强制性措辞,如监视居住或刑事拘留等。
-
侦查是强制措施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8侦查不是强制措施。侦查是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收集犯罪证据材料,证实和抓获犯罪嫌疑人,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采取的一系列专门调查手段。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
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3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