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8:31:42 404 人看过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尽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但国务院法制办在《关于对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而是一种可变期间。虽然该复函仅是明确了不可抗力可以构成1年申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没有表明是否还具有其他类似中止、中断的情形,但是,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上看,应当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的1年的申请期间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等规定,应认定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不能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作出对劳动者而言属于不可抗力。劳动者由于该不可抗力阻碍了工伤认定申请,障碍消除后理应恢复工伤认定申请期间。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认定时效相关文章
  • 工伤的认定时效与中断。中断时间是根据什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起民事诉讼;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可抗力;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补正材料的期间要看书面告知中有没有限定,没有只要合理期间则可,与前面1年的规定不是一回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2023-08-05
    42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否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尽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未明确规定1年申请期间的中止和中断,但国务院法制办在《关于对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而是一种可变期间。虽然该复函仅是明确了不可抗力可以构成1年申请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而没有表明是否还具有其他类似中止、中断的情形,但是,从保护工伤职工利益的立法原则和关怀弱势群体的
    2023-06-27
    219人看过
  • 工伤认定仲裁时效能否中断,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工伤认定仲裁时效能否中断劳动仲裁时效可以中断的,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后,从新开始计算仲裁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包括向用人单位或上级机关申诉、向对方发律师函等方式。例如职工对
    2023-06-17
    23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是否适用中止、中断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由此可见,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期间适用中止,中断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不是除斥期间,应适用中止、中断。2005年2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国法秘函【2005】39号“《关于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应扣除因不可抗力耽误的时间,这说明1年申请时效非不变期间。《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是出于促进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及时行使权力,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的立法初衷,因此工伤认定部门对逾期申请工伤认定应调查核实申请人有无特殊情况,审查逾期申请理由是
    2023-04-21
    85人看过
  • 申请工伤鉴定可以中断劳动仲裁诉讼时效
    一、申请工伤鉴定可以中断劳动仲裁诉讼时效申请工伤鉴定不能中断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但能导致仲裁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诉讼时效归零,重新开始。诉讼时效中止是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
    2023-04-25
    41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可以中断仲裁时效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认定可以中断仲裁时效吗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而申请工伤认定时,申请时效可以中断,但工伤认定并不是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量刑。二、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
    2023-04-19
    227人看过
  • 职业病复查诊断不能延续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2006年8月2日,申请人覃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求对其所患职业病(煤工尘肺)认定为工伤。覃某提交了2006年6月25日出据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为煤工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结论栏中还明确写着“煤工尘肺I期首次诊断时间为1983年12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申请人覃某首次被诊断为煤工尘肺患者时间为1983年12月,2006年6月的诊断只是复查,而覃某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距初次诊断已23年之久,已远远超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时效,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覃某不服,申请复议,并提出如下理由:肺功能中度损伤系首次诊断结论,而且新的鉴定结论表明,现在的伤残等级已发生变化。复议机关维持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评析]:《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
    2023-04-29
    162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申请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吗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适用时效中断的规定,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尽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
    2023-07-04
    341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到期后能延长申请吗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可以延长,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一、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是什么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是: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因为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二、单位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
    2023-03-30
    5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何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与是否为工伤无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流程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
    2023-07-15
    117人看过
  • 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还能获赔吗?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
    2023-07-25
    267人看过
  • 超过工伤认定时效,还能不能申请工伤?
    【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如果你超过一年还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的话,您就失去了申请认定为工
    2023-06-02
    307人看过
  • 担保还款认定申请中断有法律效力吗
    还款的行为属于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之一。如果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而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一、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怎样规定的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在一般保证,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3)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二、法律规定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说来,因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而中断诉讼时效的,应自诉讼终结或者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
    2023-06-27
    56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超时效还可打赢官司吗
    本报讯(记者邵澜)这是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一位受伤工人在工伤认定严重超时的情况下,居然打赢官司。这类情况在全国不多见。2005年4月21日,24岁的棉纺织厂工人万恒在工作中不慎从高空坠落受伤,后被诊断为脑部伤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万恒出院后,工厂为其换了一个工作岗位,因为担心失去工作,万恒没有申请做工伤认定。2007年7月,万恒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工厂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此时距离受伤之日,已经两年三个月。无奈之下,万恒先后向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因为一年的有效期已经超过,两家单位均未受理。2008年2月,万恒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青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被驳回。万恒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案又被发回区法院要求重审。法院再审后认为,工厂未申请工伤认定,造成工伤认定超时,但不影响万恒工伤事实的成立,因此支持万恒要求工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023-06-10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 更多>

    #工伤认定时效
    相关咨询
    • 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中止中断的申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用于时效中止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属于用人单位原因,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等情形,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 工伤认定申请能否适用于时效中止中断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6
      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用于时效中止中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因不可抗力,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或属于用人单位原因,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等情形,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 中断时效的工伤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8
      工伤申请有时效性中断。《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
    • 申请工伤认定断时间长了算认定工伤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1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认定后可以中断工伤时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8
      工伤时效的申请可以中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延误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延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申请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