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订立无效合同要赔偿。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企业订立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比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赔偿。
一、合同的效力类型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
1、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严“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法律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三、违法合同与无效合同有哪些区别?
区别如下:违法合同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肯定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包括了违法合同,违法合同只是无效合同的一种。违法合同即违背了法律法规等规定定制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
技术入股是否需要订立合同
462人看过
-
订立合同无效的情况
118人看过
-
无效合同订立时有效吗
399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赔偿责任是否有效?
240人看过
-
合同未签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75人看过
-
订立无效合同的情形
462人看过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
无效合同没有订立合同,要赔偿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4企业订立无效合同需要赔偿。企业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应当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应当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相应的经济损失。
-
合同订立后效力是否无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法律依据】
-
因为无效合同订立的费用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因用人单位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赔偿劳动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订立合同定金条款是否无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1定金条款无效不会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 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六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
-
欺诈的订立合同是否构成合同无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41、以欺诈胁迫手段的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在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