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的这些事儿,你应该知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1:41:48 439 人看过

根据国家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宗旨——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多数人,尤其是涉及旧城区改建的人们在听到政府要进行房屋征收的消息后往往都举双手欢迎,希望借此改善居住条件。

而在征收过程中,房屋价值评估是必不可少且关乎“身家性命”的环节,人们都希望入户评估能够客观、公正,帮助自己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

但是,有时候却事与愿违,比如:评估时对房屋的面积、用途、附属设施评得不全面,对房产证上没有记载的建筑面积不予评估,评估标准跟自己去买房时的交易价格标准差了一大截,不给评估报告或者只给一张没有任何盖章签字的数据表格等等,让被征收人有些哑巴吃黄连的感觉。

为了帮助被征收人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本文,就来说一说,关于房屋评估的那些事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可知,在国家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位置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具体确定时,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制作分户评估报告。

关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以通过很多种途径得知,最便捷的就是从网上挂牌的房屋买卖标价进行了解。

不过,评估公司是如何确定的呢?这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中也有对应的规定。

根据规定,评估公司应当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经过协商选择不能确定评估公司的情况下,通过投票多数决或者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

具体而言,当要选定评估机构的时候,房屋征收部门会发布选举评估机构的公告,由评估机构进行报名。

房屋征收部门要根据征收项目所涉评估规模对报名的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有无不良记录等进行审查,选出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进行选择。

最终选定的评估公司,由房屋征收部门与之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评估公司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估价作业的过程中,一般采取市场法、收益法两种估值方法。

其中,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即通过与估价时点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并对已知价格作相应的修正,以此来得出所需估价的房屋价格的方法。

采用市场比较法作为估价方法的,在评估报告中应当有交易实例的描述。

收益法主要是从未来的角度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性或者潜在收益性的房地产,比如:农业养殖地、写字楼、餐厅、公寓、门市、厂房等。

因此,收益法的适用有一定特殊性,不具有普遍性。

长期以来,各地拆迁、征收通常选用的是《房地产估价规范》中规定的第三种估价方法——成本法有时候也被称为重置法,顾名思义主要是估价时点重新建造被估房屋所耗费的各项支出。

这种方法已经不能弥合征收条例确定的房屋市场价值补偿原则,故在新征收时代应当退出历史舞台。

评估公司完成估价后,应当给每个被征收人一份属于自己的分户评估报告。

不过,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收到评估报告并不是评估的终结,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

针对被征收人的复核具体理由,评估公司应当及时作出复核决定,看对原评估报告是否予以调整。

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价值评估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应当引起被征收人的重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什么发放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应该由具有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一、拆迁估价的估价对象拆迁估价的估价对象为
    2023-03-22
    415人看过
  • 房屋评估费用应该怎么收取,房屋评估费有哪些具体规定
    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售房者如果想要将房屋卖出个好价钱,就需要做房屋评估,如果购房者需要进行贷款,那也需要做房屋评估,既然要做房屋评估,费用应该如何计算呢?房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又是什么呢?其实,这些都有着相关规定可以遵循,现在就看看关于房屋评估费有哪些具体规定吧?一、凡依法设立并经资质审核合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二、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由北京市物价局会同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2023-05-04
    313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要修订,你该知道这些事!
    日前,《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表示,本次修订或集中在公积金用途多元化,降低提取门槛,以及公积金投资范围、额度指标细化等。而亿翰智库上市房企研究部副主任张化东认为,本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调整适用范围,将其扩展到乡村。这样看来,这次修订最主要还是针对当前制度的小修小补,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其实更应该了解住房公积金究竟是怎样运作的。比如这些问题:第一,住房公积金是什么。住房公积金为中国大陆一种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它属于职工基本福利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组织机构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以及装修自住住房。1991年,上海市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在中国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住
    2023-06-10
    15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一、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二、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
    2023-04-20
    47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规定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第十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
    2023-04-10
    358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的费用该谁出
    一、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的费用该谁出?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二、房屋征收评估流程有哪些?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三、房屋征收评估材料有哪些?1、涉及本次评估目的、范围的
    2023-06-15
    485人看过
  • 征收维权中咨询律师的正确姿势,你应该知道点儿
    在征收维权中,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开始有意识地选择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这是件好事情,说明广大被征收人的法治观念提升了。那么,在咨询律师的过程中,究竟有哪些事项需要被征收人加以注意呢?我们又会给广大被征收人怎样的一份咨询律师指南呢?问: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第一个步骤是什么?答:在明拆迁律师对此的建议是,首先拨打律所的咨询电话,或通过网络自媒体等途径与律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在初步的沟通中,工作人员会询问您的案件的基本情况,譬如房子是否被拆,补偿协议是否签订,所涉征收项目的性质类型,征收行为发生的地点,所涉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等。这些信息将有助于律所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律师咨询,从后期看要比您直接到所咨询更加快捷、高效。问:直接到所咨询,是否可行?答:任何一家律所都欢迎当事人直接到所咨询,在咨询法律问题的同时了解一下律所的办公环境和基本情况,对是否委托或继续咨询有一个比较直观的判
    2023-04-13
    435人看过
  • 看一看关于房屋产权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房屋产权年限是否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后,我的房子究竟属于谁每位购房者都要事先做好产权相关功课,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产权年限有哪些差别首先,商用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50年),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次,在费用方面,商用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购买时需支付至少五成的首付且不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产权投资是否可行房屋的价值随着房屋的折旧是在降低的,而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所以通常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增值其实指的是土地增值。众所周知,产权对于土地只有一定期限使用权,所以个人对房产增值的收益期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说产权人只有在适当时机将价格上涨的房屋出售,才能兑现增值。这种投资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也是不容易把握的。70年后我的房子属于谁事实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房屋所占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国家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商建好房子后,再将房屋及土地使用
    2023-03-17
    291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中,评估的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和委托日期。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二)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3)评估基本事项,如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间等。;(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信息;(五)双方在评估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6)评估费用和收取方法;(七)评估报告的交付时间和方式;(八)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城市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1.选定机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2.签订合同。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3.实地评估。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4.公示解释。房地产价
    2023-08-07
    91人看过
  • 拆迁暂停,你应该知道的一些事
    近期,拆迁工程暂停的消息从不只一座城市传来。从报道中看,暂停的原因都是为了实现年底的环保达标任务,当然也不排除在10月中旬宣布这一决定有其他原因。那么,拆迁方的突然停工究竟意味着什么?被拆迁人是否可以就此暂时放下一直高悬到嗓子眼的心,躺在屋里呼呼睡大觉了呢?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陈丽芳表示,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报道中所谓的“拆迁工程停止施工”,是指涉及土石方作业、房屋拆除作业,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的暂停,而不是整个拆迁项目的暂停。在这个“暂停期”内,拆迁项目仍然可以持续依法推进协商谈判、签约、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等直接关乎被拆迁人权益的步骤。且需要注意的是,报道中明确了“重大民生工程”和“应急处置工程”暂不列入停工范围,而实践中大量的征收拆迁项目都属于重大、应急之列,尤其以轨道交通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代表。因此,传说中的“暂停休息”被拆迁人所遭遇的项目很可能根本就不
    2023-04-19
    214人看过
  • 签订物业合同之前你应该知道这些
    物业合同也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委托方和物业服务企业在根据《民法典》、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依现行民法典,物业管理合同[1]系无名合同之一种,其主要规范的是物业管理关系双方当事人就特定物业的管理事项而合意设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物业管理合同的大量出现是中国实行住房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一方面生活中物业管理关系日益增多,物业管理合同大量出现,另一方面,理论界和现行立法并没有对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性有足够的认识、进行系统的规制,这直接导致了现实生活中大量物业管理纠纷的出现和难以解决。拟就对物业管理合同的属性进行分析,区分其与民法中的相似制度,并就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规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应有的关注。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由以下
    2023-05-04
    3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评估时应该是几个人评估
    一、房屋拆迁评估时应该是几个人评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征收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时,要由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房屋进行评估,并且在评估报告上签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第十七条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
    2023-04-30
    303人看过
  •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该如何处理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处理?I:评估机构只对房屋周边进行测量和评估,不进入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状况的照片和其他影像资料,做好实地调查记录,并妥善保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调查、调查时,被征收人不在场,房屋评估机构只进行周边测算,室内外装修、附件未登记。评估机构以周边估算数据作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参考,因此评估结果明显不合理。这就是为什么有些被征收人在家里看不到鉴定人就直接收到鉴定报告的原因。根据《办法》,除非被征收人拒绝进行实地调查,否则发生这种情况是违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进行评估评估
    2023-05-02
    332人看过
  • 你的征收评估报告征得合法吗
    经历过征收拆迁的人都知道,征收拆迁中评估报告直接决定了最后的拆迁补偿利益。也就是征收评估报告内容里的评估价格越高,被征收拆迁人最后的拆迁补偿款就会越高。因为拆迁补偿款是根据评估报告来计算的。但是在现实的拆迁中,很多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过低主要是土地房屋的评估价过低。评估价过低一方面是因为评估由拆迁方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另一方面是因为评估程序的不合法而导致在评估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进而导致评估价格偏低,然后拆迁补偿利益也会过低。拆迁方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很容易想象这里面的不公平存在。也就是评估机构基本上就是听命(拆迁方的命令)行事,这样进行的评估很难去衡量公平了。因为这样的现象过于普遍,现在很多被拆迁人在此方面也提高了警惕。所以在这方面也开始渐渐有了改观。而让被拆迁人容易忽视的是评估程序上的不合法也会导致评估的不公正,进而影响拆迁补偿利益。那征收评估报告的不合法是以怎样的形式呈
    2023-06-22
    37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评估应考虑哪些因素,被征收房屋应该如何进行评估和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25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第二、评估房屋价值时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对房屋价值的影响;第三、评估的方法依据房屋的情况分别处理: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第四、评估是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被
    •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该怎么选择?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31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选择,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投票或者随机选定的方式来处理,在对房屋进行征收前,必须由房屋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
    • 看一看关于房屋产权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房屋产权年限是否等同于土地使用权年限70年后,我的房子究竟属于谁每位购房者都要事先做好产权相关功课,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产权年限有哪些差别首先,商用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50年),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次,在费用方面,商用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购买时需支付至少五成的首付且不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产权投资是否可行房屋的价值随着房屋的折旧是在降低的,而由
    • A应该怎样评估,有人知道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1、特许权评估特点r时效性——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以一定的物质和技术为基础,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他的价值与剩余的许可有效期限密切相关。r转让的限制性——与其他无形资产相比,在转让时有较强的限制性。有一些不能转让,如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和准运证,不能转让的就不能评估其价值;可以转让的也往往有期限和区域的限制。r专营权,是企业通过一定的法律和行政手段所取得的,在一定时期内有效的一种
    • 房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你知道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6
      (一)买卖、产权交换的房地产; (二)继承、分割、合并或者赠与的房地产; (三)实行合营、联营、股份经营的房地产; (四)抵押、投入保险的房地产; (五)进行兼并、清算的房地产;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评估的房地产。